构建相对贫困阶段产业带富机制
2021-12-01李丹丹郭瑞萍
云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2021年4期
李丹丹,郭瑞萍
(陕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陕西西安 710119)
2013年我国扶贫工作进入到精准扶贫新阶段,产业扶贫作为“五个一批”中重要脱贫措施,在消灭绝对贫困上发挥了重要作用。而随着2020年绝对贫困的全面消除,贫困工作即将进入到解决相对贫困新阶段,在新阶段产业扶贫是否可行?后续如何发展?这也成为现阶段我国急需探讨的实践问题。学术界在产业扶贫内涵[1]、实现模式及机制[2]、发展障碍及对策[3]等方面积累了大量的成果,但是对于产业扶贫在新阶段的研究还处于初步探索阶段,部分学者从当前产业扶贫的问题出发探索其长效机制,例如王宁等[4]提出要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等措施;也有部分学者在探索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中,提出产业协同发展[5]。可看出,以产业发展带动后富群体致富仍有较强的实践性,但是在新阶段对于产业扶贫名称的适用性、产业发展及运行机制的可行性、政策措施的有效性等问题学界尚未进行系统的研究。为此,本文结合我国相对贫困新的阶段特征,在产业扶贫基础上提出产业带富,对此模式内涵及其运行机制进行分析,并提出了实施此机制的政策建议,在理论上深入探索产业扶贫长效机制,在实践上推进农村相对贫困群体脱贫致富,实现乡村振兴的目标。
一、相对贫困新阶段以产业带富代替产业扶贫的必要性
(一)新阶段产业带富提出的必要性
1.产业带富将是新阶段主要带富方式……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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