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从一起爆炸事故谈燃气车使用的规范性

2021-12-01山东交通学院班孝东

汽车维护与修理 2021年8期

山东交通学院 班孝东

LNG和CNG车辆的结构和使用不同于一般的燃油汽车,在使用过程中要进行特殊的操作要求。需要车辆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及运输管理部门在驾驶人业务知识培训、车辆运营管理和行业监管方面开展有针对性的工作,保障此类车辆的使用和运输安全。

1 爆炸事故简介

2020年8月7日14时,山东交通运输集团一辆车牌号为鲁A****的长途客车行驶至济南市槐荫区美里湖新沙村小清河北路时,突然发生自爆,爆炸气浪造成驾驶人受伤,附近群众被玻璃划伤,距离爆炸地点10余米远的多处门市房及居民楼玻璃受损,如图1所示。

图1 爆炸的客车

经调查,该事故车辆为燃油车改装的LNG燃气车。事故发生前车辆长期处于停驶状态,事发时驾驶人将车辆由停车场开往洗车点进行客运营运前的准备工作。调查认定,该车辆的着火原因为泄漏的车用燃气聚集在驾驶室内,遇火花后点燃所致。

2 专项检查存在的问题与整改建议

该事故发生后,济南各个区县开展“两客一危”专项检查工作。笔者应行业主管部门邀请参与某长途客运站进出站的LNG燃气客车及CNG燃气客车安全抽查。所抽查车辆包括本地交运集团及周边多个运输集团或客运公司从该客运站发班的客车。

本着发现共性问题、排查隐患、加强督导、落实主体责任的原则对车辆燃气装置进行检查和对驾驶人进行问询。检查和问询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建议如下。

2.1 燃气瓶的检查和审验

《机动车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GB 20561—2006)规定:自制造之日起每5年进行1次定期检验,15年报废。……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