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 乡村振兴”的探索与思考
2021-11-30袁燕舞
农业科技通讯 2021年11期
袁燕舞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温州市标准化科学研究院 浙江温州325000)
党的十九大报告第一次提出了“乡村振兴”的概念并写入党章,系统阐述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和举措,重视农村现代化,改变了以往过度重视农业现代化的政策取向,把对“三农”发展的关注提高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是新时代做好 “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思想的体现, 更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1]。
2018 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了3 个阶段性目标:①到2020 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②到2035 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 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③到2050 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因此,在落实乡村振兴的任务中,还需要将轮廓性的描述细化为具体化的指标, 研究设计科学合理、 适宜可行的乡村振兴标准体系和制定相关重要标准, 是乡村振兴战略能否得到有效实施的重要前提和保障。
1 乡村振兴标准化的涵义
《辞源》一书中,乡村被解释为主要从事农业、人口分布较城镇分散的地方。乡村(Rural,又称Country),居民以农业为经济活动基本内容的一类聚落的总称,又称农村[2];振兴,有整顿恢复和发展、使兴盛2 个解释。 乡村振兴标准化的涵义,一是根据乡村振兴的总体要求,围绕“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直接服务于“三农”发展的重点任务,进行系统设计和科学构建乡村振兴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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