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务供给机制的异化现象及优化路径
——基于元治理理论
2021-11-30佟林杰
沈阳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5期
关键词:服务
佟林杰, 孙 博
(燕山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 河北 秦皇岛 066004)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及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志愿服务水平逐渐成为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关键指标。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国志愿服务呈现蓬勃发展态势。但受志愿服务激励机制及相关法律体系尚未健全等因素的影响,出现志愿服务供给机制异化,甚至与志愿服务的本质和初衷相悖的现象。如何实现志愿服务发展的“数量”与“质量”的平衡成为当前我国志愿服务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文献回顾
志愿服务起源于19世纪初的西方国家宗教性慈善服务,改革开放之后才被引入我国,并于2008年进入全面发展时期。我国志愿服务虽然尚处于起步阶段,但在众多领域发挥了独特作用,为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1]。学术界的志愿服务研究成果日趋丰富,主要集中在志愿服务基础理论和志愿服务的问题与对策研究方面。
1.志愿服务基础理论研究
丁元竹将志愿服务的概念界定为:个人出于道义、爱心、信念或责任等,利用自己的时间、资源、技能等为他人、社区及社会提供的公益性服务[2]。志愿服务的本质包括自愿性、无偿性和公益性。邓国胜认为,志愿服务不同于有偿性的经济行为及强制性的政府行为,具有自愿性、无偿性、公益性及组织性等特征[3];魏娜等从抽象的本质出发,指出志愿服务的本质是对异化劳动的扬弃,需要建立平等开放的网络系统,实现全面自主的社会服务供给[4];王婕等指出,志愿服务以培育公共价值、沉积社会资本、协调社会资源和公共服务供给为切入点参与社会治理[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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