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论训诂二法之局限
——以王叔岷《古籍虚字广义》中“以”犹“虽”、“与”为“其”为例

2021-11-30王路宁

王路宁

(武汉大学 文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台湾学者王叔岷先生的《古籍虚字广义》[1](下文简称《广义》)一书是继20世纪30年代裴学海先生的《古书虚字集释》之后颇具影响力的一本仍采用传统训诂手段训释虚词的研究专著。它是在原书——1978 年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出版的《古籍虚字新义》的基础上增添而成的。该书于1990年由北京中华书局出版,书中除陈列《经传释词》《古书虚字集释》等书中旧有的“义项”外,还列述了王叔岷先生自己发明的237条“新义”。

前人对于王叔岷先生著作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其庄子学说和斠雠方面的相关著述,目前还没有人对《广义》一书的释义结果进行全面研究,但也有学者对此书中某些释义提出了不同看法。郭锡良先生在北师大文学院承办的“2010年度汉语言文字学高级研讨班”上作了题为《汉语历史语法研究述评》的报告,其中就提及了《广义》一书,批评“它是(王叔岷)自己的‘广义’,所以更是要增加‘新义’。凡是它增加的都是错的”。杨逢彬先生在《论语新注新译》一书中驳正了王叔岷先生书中将“后”释为“不”的说法,认为其将前后文并不相同的两个例句放在一起进行比较,从“奚侗”之误说,将正确的词序颠倒,破坏了原有的固定结构,“犯了前人训诂之学”“不审句例”的通病;且认为“王先生往往以异文作为唯一证据”,有些例句“甚至连异文都算不上,就更缺乏说服力了”[2]185-186。

《广义》采用“互文见义”训释出的“新义”共有36 例,其中 22 例是以之为主要甚至唯一的论证手段。……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