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数据安全综合治理体系
2021-11-30支振锋
中国党政干部论坛 2021年8期
文_支振锋
数据是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也是新时代国家安全的重大风险点。在信息时代,利用数字技术将物理世界数字化,将微量、零星数据大数据化,既为数据带来了更加丰富的时代内涵,也带来了一系列新的挑战。正是为了规范数据处理活动,保障数据安全,促进数据开发利用,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我国于2021年6月10日通过《数据安全法》,并将于9月1日起施行。
一、信息时代的“数据”
信息时代,数据无所不在。山脉河流、草木鸟兽、土壤矿产甚至宇宙星辰等大自然会产生数据,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的运行会产生数据,科技探索、市场研发和社会问题应对会产生数据,人体的器官、血液、组织、细胞、基因和外形特征会产生数据,人们的出行、工作、社交、购物等行为也会产生数据。有的数据在人类社会伊始即已开始收集利用,而宇宙和自然,以及人的基因、虹膜、耳郭、指纹等生物信息,还有位置、阅读习惯、购物、交易、偏好、职业、收入、家庭等社会信息,只有到了信息时代,利用数字收集、加工、存储、传输技术,才能进行大规模收集,汇集成海量的大数据。
在传统社会,对数据的利用就已经有利于生产进步、国家治理,只是还停留在相对简单的经验积累和统计分析层面。但在数字时代,数据不仅是资源,可以驱动经济发展、创新商业模式,本身还是可以交易的重要资产。数据可以支撑电子政务、“一网通办”,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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