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缺血性卒中血管内治疗无效再通的研究进展
2021-11-30刘颖丁晶汪昕
刘颖,丁晶,汪昕
卒中是造成我国居民死亡的主要病因之一,其中缺血性卒中约占82%[1-2]。超过三分之一的急性缺血性卒中(acute ischemic stroke,AIS)为大血管闭塞所致[3]。时间窗内(<6 h)或在缺血半暗带指导下的超时间窗(6~24 h)进行血管内治疗,开通闭塞的血管,挽救缺血半暗带是目前大血管闭塞性AIS的重要治疗手段[4]。血管内治疗后的血管再通率可达71%~84%[5-7],但血管造影所示的血管再通并非完全代表有效的脑组织再灌注。多项研究表明,46%~55%时间窗内接受血管内治疗的患者及41%~43%超时间窗血管内治疗的患者在血管再通后无法达到90 d功能独立,为无效再通[5-7]。这种现象提示血管再通与良好预后之间存在着其他影响治疗效果的因素。本文总结了AIS血管内治疗无效再通的定义、发生机制及其预测因素的研究进展,为临床提供参考。
1 无效再通的定义及发生率
1.1 无效再通的定义 2010年,Hussein等[8]在对5项动脉溶栓研究和1项静脉溶栓联合血管内治疗研究进行meta分析后首次提出无效再通的概念,将其定义为虽然血管内治疗后TIMI分级达到3级,但患者90 d内不能获得功能独立(mRS>2分)。在TIMI分级中,3级定义为血流恢复完全灌注,2级定义为血流恢复部分灌注,但是TIMI 2级患者的最终核心梗死体积仍存在着很大差异[9]。Tomsick等[10]将TIMI改良为mTICI,将原2级进一步分为2a级(<50%灌注)和2b级(≥50%灌注)。后续的临床研究也证实mTICI分级预测患者90 d临床预后的价值显著高于TIMI分级[9-10]。自2013年起,各研究将无效再通定义为血管内治疗后虽然闭塞的血管达到再通,即mTICI 2b级或3级,但患者90 d不能达到功能独立[1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