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数字化转型驱动下环境监管体制的反思及优化思路
——基于“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分析
2021-11-30陈真亮王雨阳
浙江树人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1年5期
陈真亮 王雨阳
(浙江农林大学 生态文明研究院,浙江 杭州 311300;浙江省乡村振兴研究院,浙江 杭州 311300)
一、问题的提出
新时代,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将对政府数字化转型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比如5G、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的广泛应用。这些现代信息技术将倒逼政府数字化转型,并促进我国环境监管体制迈向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整体“智理”、整体智治新模式。随着《环境保护法》《水法》《土地管理法》等多部法律的修改以及2018年国家机构的改革,我国形成了统分相结合、垂直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环境监管体制,形成了督政与简政、干预主义和放松规制、惩戒威慑与协商激励的“平行渐进”格局与中国制度逻辑(1)马原:《督政与简政的“平行渐进”:环境监管的中国逻辑》,《中国行政管理》2021年第5期,第112-121页。。在中央层面,《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案》(2015)提出在部分地区开展环境监管体制试点工作,以实现“统一监测、统一执法,逐步实行城乡环境保护工作由一个部门进行统一监管和行政执法的体制”。《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总体方案》(2016)要求推进环境数据资源全面整合共享、破解环境监管难题、创新生态环境监管等任务。客观而言,大数据分析不仅可以辅助公民参与,弥补信息公开与传统数据分析的不足,实现对非结构化数据的分析,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和环境影响评价结果的准确度与可信度,还可以增强大数据的算法及其本身的规制与治理、提高环境行政决策的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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