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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五六十年代人民解放军院校教育的发展与经验

2021-11-29

军事历史 2021年6期
关键词:军事院校全军军事

★ 赤 桦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建设开始由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转变,迫切需要大量现代化高素质军事人才。为适应军队作战和进行正规化、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人民解放军在革命战争年代创办的军事院校的基础上,开始有计划、有步骤地改建、新建适应现代战争需要的正规化军事院校,逐步形成了诸军兵种齐全,初、中、高三级相衔接的军事院校教育体系,培养和造就了大批优秀干部,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适应军队职能任务转变,开启正规化军事院校教育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人民解放军一方面要继续完成解放全中国的任务,并组织中国人民志愿军参加抗美援朝作战,履行保家卫国的责任;另一方面开始了自身的正规化、现代化建设,以迅速提高现代化水平,承担起巩固国防、保卫人民和国家政权的使命。特别是抗美援朝战争结束后人民解放军迅速发展为包括陆、海、空三军在内的诸军兵种合成军队,标志着人民解放军向正规化、现代化迈进了一大步。军队正规化、现代化建设必然要求军事教育训练实现正规化。

(一)提出新的教育方针,军事院校教育迈向正规化

从1950年到1956年,人民解放军先后6 次召开了全军院校会议,研究解决院校正规化教育问题。1950年11月,第一次全军院校会议提出院校教育的基本方针:在人民解放军现有素质、建军传统、军事思想及军事、政治、文化教养程度基础上,用迅速而有效的方法,使部队学会掌握现代化的兵器及其他军事技术,指挥员学会组织与指挥各兵种(步兵、炮兵、装甲兵、工兵、通信、交通、骑兵、化学、伞兵等)的联合作战与协同动作,了解参谋与通信勤务,以加速部队的正规化和现代化,准备抵抗美帝国主义为首的侵略集团。①《关于军事学校建设与部队训练问题的报告》(1950年)。这个方针后来被概括为“掌握新技术,学会联合作战”。1951年4月19日,中央军委批准了这个方针,并颁发全军执行。1952 至1953年,毛泽东先后给新成立的军事学院、总高级步兵学校、后勤学院和军事工程学院颁发训词,要求实行统一的指挥、统一的制度、统一的编制、统一的纪律、统一的训练,加强从教育训练上来培养那种组织性、计划性、准确性和纪律性,以便迅速把我军提高到足以在现代化的战争中取胜的水平。这些训词中提出的“五统四性”为全军院校正规化教育指明了方向。他在训词中还多次强调了学习新技术的重要性,指出要建设现代化的国防“就要有大批能够掌握和驾驭技术的人,并使我们的技术能够得到不断的改善和进步”①毛泽东:《给军事工程学院的训词》,《毛泽东军事文集》第6 卷,北京:军事科学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第351 页。。为保证军事院校正规化教育的健康发展,1951年9月,第二次全军院校会议提出,院校从党委到支部都必须明确树立“一切以教学为中心”②袁伟、张卓主编:《中国军校发展史》,北京:国防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945 页。的思想。1952年9月,总参谋部颁发了《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事学校教学工作暂行条例》,对教学工作的目的、各级领导干部的职责等问题作了具体规定。1953年召开的第三次全军院校会议上,进一步明确全军院校应继续贯彻“以教学为中心”的思想,要求行政工作、政治工作都要深入到教学中去,负起教育的领导责任。据此,全军院校各级领导都以主要精力抓教学,并围绕教学这个中心,统筹安排各项工作,使全军院校逐步走上教学与其他工作协调发展的轨道。

(二)改建、新建正规军事院校

1952年6月23日,中央军委发布经毛泽东签发的《关于调整全国军事院校的命令》③该命令明确:全军设军事学院、后勤学院、军事工程学院各1 所;总高级步兵学校1 所;高级步兵学校2 所(第一、第二高级步兵学校),步兵学校9 所(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步兵学校);炮兵学校8 所(高级炮兵学校、炮兵摩托学校,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炮兵学校);军械学校3 所(2 所炮兵军械学校、1 所步兵军械学校);战车学校2 所(第一、第二战车学校);防空学校3 所(高射炮兵学校、防空学校、城防高射炮兵学校);工兵学校2 所(高级工兵学校、工兵学校);通信学校4 所(高级通信学校、通信工程学校、通信学校、雷达专科学校);化学兵学校、俄文学校、测绘学校、财务学校、军需学校、运输学校、油料学校、兽医学校各1 所;医学院2 所(医学科学院、协和医学院);军医大学6 所(分设在天津、上海、长春、西安、南昌、南京);卫生干部学校15 所。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院校教育发展史》总卷,北京:军事科学出版社,2001年,第388 页。(不含海、空军院校)。据此,人民解放军在革命战争年代创建的军事学校的基础上,很快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军事院校教育体系,为军事院校教育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一是创办军事指挥学院。1951年1月15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学院在南京成立,刘伯承任院长兼政治委员,重点训练和培养合成军队高级指挥干部和参谋人员。同时,在20世纪50年代初,将各大军区所属军政大学、军政干部学校和各部队随营学校,整编调整为两所高级步兵学校和9所初级步兵学校,分别培养中级和初级指挥干部。1953年1月,总高级步兵学校在南京成立,宋时轮任校长兼政治委员,负责培养中、高级军事、政治指挥干部。此外,还创办了多所海、空军军事指挥院校,为海、空军培养各兵种指挥和专业干部。

二是创建政治院校。在六个大军区分别建立政治干部学校,海军、空军也分别建立起本军种的政治干部学校,重点培训各军区、各军种的中、初级政治工作干部。1956年3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在北京成立,总政治部主任罗荣桓兼任院长,重点培养全军高、中级政治工作干部和理论研究骨干。

三是建立健全后勤院校。1950年底,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及各军区相继成立了后勤学校和汽车学校,共同培训全军后勤工程技术干部和运输干部、汽车驾驶员。1951年,成立3 所军械学校,统一培训全军军械干部。1952年5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学院在北京成立,李聚奎任院长,主要培训全军团以上后勤领导干部。随后,总后勤部和各军区的后勤学校分别改编成立了财务、军需、油料和运输学校,培训各级财务、军需、油料和运输专业干部。

四是建立专业技术院校。1950年6月,以中国人民解放军有关部队干部学校和随营学校为基础成立了19所工程技术学校。1953年9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工程学院在哈尔滨成立,陈赓任院长兼政治委员。同年,又陆续组建了通信学院、测绘学院、外语学院、体育学校、机要干部学校、军事师范学校、高等技术专业学校和4 所军医大学、6 所军医学校,为全军培养各类专业技术干部。

五是成立文化学院。针对当时部队干部战士文化基础和军事、政治知识普遍薄弱的状况,还成立了大量的文化学院。其任务主要是给新学员补习文化知识和必备的军事、政治知识,为其学习专业知识打基础。到1953年,“全军文盲半文盲(初小以下)已由1951年67.4%,下降为30.2%,初小毕业以上者由16.4%上升为42.1%,高小毕业以上者由16.2%上升为21.7%。离职入文化学校和其他学校学习文化的学员达14 万人”①萧华在1953年底至1954年初召开的全国军事系统党的高级干部会议上的报告。。文化教育已成为部队自觉的、持久的、群众性的运动。

到50年代末,全军各类院校已发展到120 多所,基本形成了诸军兵种院校齐全,初、中、高级院校衔接的军官培训体系,共培训干部30 万余人。②袁伟、张卓主编:《中国军校发展史》,第637 页。正规军事院校的建立,为正规化的军事院校教育奠定了基础,标志着人民解放军经过正规院校培养提拔干部的时期己经开始。

(三)建立军事院校培训体制及其领导管理体制

随着军事院校逐步发展壮大,人民解放军很快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军事院校培训体制及其领导管理体制,对于实现军事院校教育目标起着指挥和组织的作用。

设立“三级制”“两股绳”培训体制。1950年5月,萧克在全军参谋长会议上作《关于军事学校意见》的发言中提出,将全国军事院校分三级:第一是高级军事院校,即陆军大学(后来的军事学院),培训师级以上干部及优秀的团级干部。第二是中级军事院校,即深造班及高级专门学校,深造班是指轮训性质的班次,轮训现职的团、营级干部;高级专门学校是指高级炮兵学校、高级步兵学校等,培训团、营、连级干部。第三是初级军事学校,即各军兵种的专门学校,包括步兵学校、炮兵学校、工兵学校、海军学校、空军学校等,培训各军兵种的连、排级干部。③《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院校教育发展史》总卷,第26 页。同年11月,第一次全军院校会议又重申了军事院校“三级”培训体系问题。会后,形成了《关于全国军事学校及部队训练会议的报告》,于1951年4月印发全军执行。这个报告正式明确了军事院校的“三级”培训体制。据此,对全国的军事院校进行了全面调整。截至1951年底,军事院校由1949年的60 余所发展到107 所,形成了“初、中、高级”培训体制的雏形。④《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院校教育发展史》总卷,第26 页。1952年1月,陆军部队精简。为适应精简后军队建设的需要,全军院校进行了第一次大调整,重点改建了陆军各兵种院校,并创办了后勤学院、军事工程学院、政治学院和一批预备学校及文化学校。同时,根据培训时间的不同,把军官培训分为完成教育和速成教育两种。1956年4月,叶剑英在第六次全军院校会议上首次将其概括为“三级制”“两股绳”。这既是对新中国成立后军事院校培训体制的初步总结,也是对未来军事院校培训体制的宏观设想。

逐步建立军事院校两级领导管理体制。为了加强对军事院校的领导管理,中央军委在1950年、1952年和1955年相继成立了中央军委军事训练部(简称军委军训部)、军事学校管理部(后改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学校管理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训练总监部。各军兵种和各军区也先后成立了院校领导管理机构。海、空军也分别于1952年9月和1953年1月成立海、空军学校管理部。各军区、各兵种分别成立军校管理处。军事院校教育领导管理机构的设立,使人民解放军的院校教育有了专门的领导管理机关。1950年颁发的《关于军事学校建设与部队训练问题的报告》中规定了各级领导管理机关和部门与军事院校的关系为隶属关系、业务领导关系以及业务指导关系。1954年9月颁发的《中级军事学校条例》,对军事院校的领导管理关系作了进一步明确,即:总参谋部军校部负责中级军事学校军事训练的领导,指导各特科(含海军、空军学校)各业科学校的一般军事训练,并对其工作作风、条令贯彻、教学方法进行检查指导。总政治部负责领导各军事院校的政治工作和政治教育。总干部部负责草拟干部培养训练计划,抽调干部入学深造和各军事学校学员分配工作。各兵种院校隶属于各兵种首长,其业务领导由该兵种业务部门负责。海、空军院校隶属于海、空军首长,其全面工作指导由该军种主管机关负责。军区首长对驻在本军区内的军事院校(不含海军、空军院校)行使行政、政治、物资保障工作等方面的领导。①袁伟、张卓主编:《中国军校发展史》,第653 页。这样就逐步建立了以中央军委、总部领导管理为主,军区、军兵种领导管理为辅的两级领导管理体制。这对于对中央军委、总部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防止院校教育的盲目发展和管理上的各行其是,起到了重要的保证与监督作用。

(四)实行规范化教育教学

革命战争年代,由于长期处在作战的环境中分散办学,军事院校并没有统一的教学条例,教学的随意性较大。为了建设正规化院校,实行正规化教学管理,中央军委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条例,主要有《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事学校教学工作暂行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学校教学工作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中级军事学校条例》以及《中国人民解放军教学工作细则》等。这些教学条例对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都作了规定,保证了军事院校正规的教学秩序的建立有法可依。为统一教学计划,军委军训部先后参与并审定军事指挥和专业技术学校、军委直属院校的训练计划,并对教学内容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和更新,初步形成了以基础理论为主并注重应用知识的教学内容体系。为了保证学员的学习质量,并促进教员教学水平的提高,各院校还建立了考核制度。学员入学、升级要考试,毕业要经过国家考试,不及格的不能升级和毕业。军事院校教育领导管理机关还经常派出工作组深入院校调查研究和督促检查。通过检查,发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指导全军院校教育。这一系列制度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闭环,确保了院校教育任务保质保量地完成。此外,为了适应保证教学的正常进行,各级先后设立了相应的教学保障机构,建立了生产教学器材的工厂,修建了教学场地,初步形成了切实可行的教学保障体系。

(五)建设教员队伍

随着人民解放军增建了大批院校,教员奇缺的矛盾突出。1950年军委军训部制定的《全国军事学校军、政、文教员选拔与培养计划》明确,教员来源主要通过三种渠道:一是从部队选调具有战斗经验及学术基础的干部担任教员;二是挑选一批有较高学术水平和教学能力的原国民党军军官担任教员;三是选留部分优秀毕业学员担任教员。但教员队伍依然不能满足军事院校教育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解决这一问题,第二次全军院校会议进一步提出“要培养老干部当教员”和“选留优秀毕业生充任教员”②袁伟、张卓主编:《中国军校发展史》,第663 页。。一些技术院校还根据专业教育需要,直接从地方高等院校引进一批教学骨干。如1952年筹建哈尔滨军事工程学院时,就从全国各高等院校中选调了70 余名教授作为基础课的教学骨干。经过几年的努力,初步形成了一支初步适应教学任务和科学研究需要的教员队伍。

二、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军事院校教育的调整与发展

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人民解放军正规化、现代化建设全面展开。与之相适应,20世纪50年代末到60年代初期,全军院校进入了调整和重点建设阶段。至1966年“文化大革命”前,先后召开了3 次全军院校工作会议和多次工作座谈以及各类院校教学改革会议。颁发了《全军院校建设规划纲要》《关于院校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工作条例》等一系列指导性、纲领性文件,对全军院校进行了调整,初步形成了诸军兵种院校齐全,初、中、高三级院校相衔接的军官培训体系,为国防建设培养了大批军政指挥干部和各类专业技术干部。但其间由于受到“左”的思想的影响和干扰,也发生了一些曲折和失误。

(一)调整教育方针和培养目标

新中国成立后,中央军委提出了学习苏联的口号,这是必要的、正确的,但在学习过程中,也出现了生搬硬套苏联经验的倾向。为此,1956年6月,中共中央发出通知,号召全党克服实际工作中的主观主义和经验主义,尤以克服教条主义为主。据此,人民解放军也开始纠正学习苏联经验中发生的偏差,并在军事院校教育等方面逐步确立了“以我为主”的教育方针。在这一方针指导下,军事院校在确立教学指导思想、设置教学内容、编写教材等方面,都注重以毛泽东军事思想为指针,以总结人民解放军经验,发扬人民解放军优良传统为主;对外军经验则采取有选择地为我所用的态度,有效提高了军事院校的教育水平。1960年第八次全军院校会议讨论通过的《全军院校建设规划纲要(1960—1967)》,提出了“少而精”“短而少”的思想,进一步明确了院校的任务是培养德才兼备又红又专的干部。次年10月,第九次全军院校会议作出的《关于院校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军事院校培养目标总的要求是“红、专、健”。这一目标是对军事院校学员政治素质、业务(专业)素质以及身心素质方面的全面要求,为不同级别、不同类型的军事院校确定各自的培养目标提供了总的依据。

(二)调整、精简院校

随着军队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军事院校教育逐渐显露出初级指挥院校数量偏多、学员定额偏大,文化学校任务减少,而军兵种指挥院校和工程技术院校却不能满足军队建设需要的问题。从50年代后期开始,中央军委对全军院校进行了统一调整:一是撤销了大部分文化学校。之前设立文化学校和预备学校,是针对新中国成立之初广大官兵受教育程度低的状况而采取的一项应急性措施。随着官兵文化水平的提高和国民教育的发展,1961年第九次全军院校会议决定,今后干部在部队学习文化,不再进院校学习。此后,文化学校和预备学校的数量大大减少。至60年代初,除海军仍保留1 所、空军保留2 所预备学校外,文化学校基本撤销完毕。二是加强了军兵种的指挥和技术力量,对初级院校进行了精简。50年代后期,军委对军兵种指挥院校和工程技术院校进行了较为频繁的调整。先后组建了高等军事学院、炮兵学院、海军学院、装甲兵学院、空军学院、铁道兵学院以及各军兵种工程学院。此外,还成立了解放军艺术学院和体育学院培养文艺专业干部和体育干部及运动员。在加强军兵种的指挥和技术力量的同时,对初级院校进行了精简。到1962年底,全军共有各类院校111 所。直至“文化大革命”的1969年,全军院校数量没有发生大的变化,基本上处于稳定发展阶段。①袁伟、张卓主编:《中国军校发展史》,第719 页。经过调整,全军院校结构更趋合理,形成了一个包括指挥、政治、后勤和各种专业技术院校在内的初、中、高级院校相衔接的比较正规、完整的院校体系。

(三)进一步调整理顺军事院校培训体制及其领导管理体制

进入60年代,“三级制”“两股绳”培训体制得到进一步发展。1960年颁布的《全军院校建设规划纲要(1960—1967)》对“三级制”“两股绳”作了进一步的明确,要求除了政治院校实行两级制外,全军院校都实行“三级制”。同时提出实行完成训练与速成训练并举的方针。针对培训干部的重点不突出、基础训练薄弱等问题,1962年,中央军委对这一培训体制又进行了调整:一是强调重点培训好连、团、军三级干部;二是将专业技术干部的三级培训体制调整为“高等、中等”两级培训体制。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院校教育发展史》总卷,第98 页。至此,人民解放军院校的“三级制”“两股绳”“两等”培训体制基本形成。这一体制是人民解放军从自身实际出发,在院校正规化建设实践中,逐步总结形成的具有鲜明特色的院校培训体制,是我军院校培训体制走向正规化的重要标志。

为了进一步理顺领导管理关系,首先是调整了领导管理机构。1958年l2月,中央军委撤销了主管军事院校教育工作的训练总监部,建立军事学校管理部(以下称军校部)。1961年7月,成立军委军事训练和学术研究委员会(简称军委训研委员会),负责对全军部队和院校的军事训练、军事学术研究和条令验收工作实施统一指挥、管理。1963年,根据中央军委和总参谋部“三合一”精神③指“关于部队训练与院校合一、战役训练与战术训练合一、战术训练与技术训练合一”的精神。,军校部与军训部合并为总参谋部军训部。军事院校的领导管理关系逐步由此前的两级管理体制过渡到在中央军委的统一领导下,各总部、军区、军兵种分工管理的体制①即高、中级指挥院校隶属于中央军委直接领导,由中央军委、总部、军区分工管理;初级指挥院校隶属于军区领导,由总部、军区分工管理;各军兵种院校隶属于各军兵种领导,由总部、军兵种、军区分工管理;各专业勤务院校隶属于各总部业务部门领导,由总部各业务部门和军区分工管理。。这样有利于调动和发挥各军兵种、各军区及各业务部门的办学积极性,使人才培养与使用做到学以致用。同时,逐步统一全军院校内部领导管理体制,实行“三部制”,即训练部、政治部、院(校)务部。飞行学校为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此外,还规范了学员管理机构,实行院(校)、系(大队)、学员班(队)“三级制”。飞行学校是校、团、大队(三级)。

(三)加强和改进教学科研工作

这一时期,为配合“整军备战”要求,使更多的干部有入学的机会,依据“少而精”“短而少”的思想,缩短了各级各类军事院校的学制:高等军事学院、军事学院以及政治院校一般为1—1.5年;中级指挥院校一般为1.5—2年;初级指挥学校一般为1—1.5年;高等技术院校为4—6年;中等技术院校为2—3年。担负特殊训练任务的院校与班次及各院校的速成班次,其学制根据具体情况而定。②参见《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工作条例》(1963年版)。“少而精”“短而少”的原则有利于在较短时间内培养出较多的适应战备任务需要的人才,因而有着一定的积极意义。但也存在着忽视基础、忽视全面发展等缺陷,对教学质量产生了一定的不利影响,特别是对强调系统教育的专业技术院校来说影响更大。与此同时,根据军委扩大会议确定的“以我为主”训练方针,1958年后,对军事院校教学内容进行了调整,全军院校在教学上突出了学习毛泽东军事思想和研究原子、导弹条件下的作战与训练问题。总政治部下发《关于改革院校政治理论教育课程的规定》,要求从1961年起,各院校的政治理论教育集中精力学习毛泽东著作。通过学习,广大教员和学员对毛泽东思想特别是毛泽东军事思想有了一定的理解,从而对认清当时的国内外形势,改进工作和学习,克服各种错误倾向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当时党内出现的“左”的思想,特别是林彪的一套错误主张在院校教育中的贯彻,给院校思想教育带来混乱和消极影响,其教训也是深刻的。

这一时期主要围绕编写条令、教材开展科研工作。1958年,毛泽东提出:“要搞出一本自己的战斗条令来。”③毛泽东:《要搞出一本自己的战斗条令来》,《毛泽东军事文集》第6 卷,第376 页。1962年中央军委专门下发了《关于颁发和验收条令、教令、教程、教材的几项规定》,对编写条令、教材提出了具体要求。为加快编写速度,各军事院校采取了领导、教员、学员三结合的编写方法,通过边教、边改、边审,编写出了不少的条令、教材。如军事学院集中了50 多名干部,在半年的时间里就编写出了基本适合人民解放军实际需要的部分战术理论教材。

(四)着力建设又红又专的教员队伍

尽管军事院校教员队伍已初具规模,但补充数量、提高质量,仍是这个时期教员队伍组织建设的迫切任务。为了提高教员队伍的政治素质,军事院校采取了组织教员学好毛泽东著作、参加劳动锻炼以及帮助知识分子进行思想改造等多种措施,提高了广大教员的思想觉悟。针对一些新教员业务素质较低、缺乏教学经验的问题,中央军委、总部通过多种途径增强教员的业务素质,包括开设教员培训班,对教员进行比较系统的培养;开办读书班和短期集训班;深入部队、工厂、农村进行调查研究和参观见习;请地方高等院校代培等,教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很大提高,基本满足了教学需要。

三、基本经验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66年,中国人民解放军的院校教育在中国共产党和中央军委的领导下,在全军官兵的关怀和支持下,取得了巨大成就,积累了丰富经验,为之后军事教育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坚持军事院校教育在军事教育中的核心地位

新中国成立之初,党和国家领导人就对军事院校教育的重要性有着清醒的认识。毛泽东明确指出,建设正规化、现代化的军队,必须有数量足够的能掌握现代科学知识和驾驭技术装备的人,而培养这样的干部,院校负有伟大的责任。朱德在第二次全军院校会议上也强调,办好学校是建设军队第一项重要问题,只有好的学校,才能给我们培养训练好的干部。1960年8月,罗瑞卿在第八次全军院校会议上强调,院校建设是军队的基本建设,是“重工业”。正是在这些思想认识的指导下,新中国成立伊始,人民解放军就把院校建设摆在了重要地位,有力地促进了军队建设由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迈进。当前,随着战争形态向智能化加速演进,军队要实现强军梦,关键靠人才,基础在教育。所以,新形势下军事院校的地位更加重要,责任更加重大,任务更加艰巨。只有不断提高对军事院校教育地位作用的认识,才能使军事院校教育得以迅速发展,完成军队历史使命。

(二)坚持为军队建设服务

军事院校教育为军队建设服务,是通过培养各级各类军事人才,适应军队建设需要来实现的。离开这种服务性,就会偏离正确的发展方向,军事院校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新中国成立后,院校教育以军队正规化、现代化建设需要为发展方向,一方面组建了大批军事院校,培养了一大批各级各类军官,基本满足了当时军队建设的需要。另一方面,为迅速提高人民解放军官兵的文化水平,一大批文化学校也应运而生,其后随着官兵文化程度的逐步提高,这些院校又相继取消。可见,适应军队建设的需要是军队院校教育发展的根本动力。军队院校教育为军队建设服务,还体现在发展方向、教育方针、培养目标、教学内容和方法,院校的类型、体制、规模以及基础设施、教材、教员队伍建设等,都要根据军队建设的指导思想、规模、武器装备、军费投入等情况而确定。不同的历史时期,由于军队建设指导思想、规模、体制、结构的变化,必然引起军事教育指导思想、体制、教学内容和方法等方面的改变。新时代对军队建设提出了建设世界一流军队的新要求,与之相适应,军事院校教育的总目标也必须调整为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专业化新型军事人才。

(三)坚持适应战争需要

战争的产生和发展决定军事教育的建立和发展。军事教育培养什么样的人,不能凭人的主观意志决定,只能根据所处时代战争的类型、样式、规模、内容、战法来确定。这是打赢战争对军事教育的客观要求,反映了军事教育与战争之间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指导军事院校教育,要以实战为基本标准,把适应战争需要作为军事教育的出发点和归宿点。新中国成立初期,人民解放军准备进行常规战争,军事院校教育目标主要是培养学员学会组织与指挥常规条件下的协同作战。当前,人民解放军准备打赢未来智能化战争,军事教育目标就是要培养能够驾驭智能化战争的军事指挥和科技人才;在教育内容上,要着眼战争发展趋势,及时地进行调整、充实和更新,以适应战争需要;在教育方法手段上,要依据教育目的、内容,采取最能体现实战并适于受教育者接受的手段和途径,以缩短军事教育与实战的差距。

(四)坚持以教学为中心

军队院校是培养军事人才的摇篮,教学是实现教育目标,造就合格军事人才最基本的实践活动。院校的其他工作都是围绕教学展开,并为教学服务的。确立了教学在院校教育中的地位,军队院校教育的质量就有了保证。回顾历史可以发现,在军队院校教育中,教学的中心地位突出,院校教育发展就有起色;如果偏离了教学这个中心,其内部关系就会出现混乱,人才培养目标就难以实现。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由于以“突出政治”为代表的“左”的思想的影响,军队院校教育一度偏离了教学这个中心,教育质量严重下降,教训十分深刻。新形势下,军队院校教育只有始终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围绕教学开展各项工作,才能使军队院校建设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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