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书面节能监察效能几点思考
2021-11-29
应用能源技术 2021年9期
关键词:企业
(云南省节能监察中心,昆明 650041)
0 引 言
节能监察,是指依法开展节能监察的机构对能源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执行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节能标准的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用能行为予以处理,并提出依法用能、合理用能建议的行为[2]。
现场监察外,节能监察主体还可要求被监察单位自查,按照规定的监察内容和时间要求如实报送书面材料,接受书面监察的企业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如实填报《企业基本情况表》、《企业能源消耗情况汇总表》、《企业在用的淘汰高耗能落后设备汇总表》书面监察资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书面监察资料及上一年度企业《能源统计报表》、《生产统计报表》复印件签字盖章后一并上报节能监察机机构或者节能主管部门审查。企业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由节能监察人员对书面材料(或者电子文档)进行审查,判断被监察单位提交书面材料的真伪性、完整性以及用能行为是否符合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节能标准等情况。同时,按一定的比例随机抽取部分被监察单位开展现场节能监察的方式进行。
1 书面节能监察效能分析
本文选取Y省开展书面节能监察的情况进行分析。
Y省在完成国家工信部下达的现场监察企业的情况下,为了对Y省的能源利用状况有更全面的掌握了解,于2018-2020年分别对92户、176户、139户重点用能企业开展了书面节能监察。
1.1 取得的成绩(以Y省2020年节能监察为例)
2020年Y省对186户重点用能企业实施了现场节能监察,对139户重点用能企业开展了书面节能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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