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家退隐意识管窥
2021-11-29林长红
黎明职业大学学报 2021年1期
关键词:书法
林长红
(黎明职业大学 文化传播学院,福建 泉州 362000)
在传统人文精神滋养下,我国书法艺术家精通文墨,天赋异禀,善于体悟世间诸事万物之理趣,或显扬一时,或名垂千古。他们身上都具有文人的品质情操。鲁迅[1]曾指出文人具有超于平常人的敏感和丰富情感,他说:“文人还是人,既然还是人,他心里就仍然有是非,有爱憎;但又因为是文人,他的是非就愈分明,爱憎也愈强烈。”书法家就是如此,他们常敏锐地感知历史和现实,也常于爱憎的情感中体察美好与黑暗,而且还在心灵深处郁积的情绪里营造起一片能遣兴寄意、陶情冶性的平和闲适景象。这景象,与其说是书法家从自我生存中腾挪出的人格精神空间,倒不如说是书法家期待着复归心灵清净圆满的退隐意识。
一、书法是与道家思想相契合的退隐意识的“补偿物”
书法家的退隐意识,虽带有几分隐士式的思想意味,但它却是源于对生命渴望安顿的一种潜存心理需求。当然,它不是简单演绎而出,而是透过弥漫着的一层古老迷雾,渐渐映现清晰的,是在书法家广博的艺术修养与雅致的审美趣味的交流融合中升华的。
《道德经》和《庄子》是先秦道家的两部重要典籍。大朴不雕的《道德经》和清净无为的《庄子》的深层意义,在于其独特的文化精神魅力吸引和抚慰了无数文人的心灵,并对后世的文学艺术产生了深远影响。鲁迅[2]说:“(《庄子》)汪洋辟阖,仪态万方,晚周诸子之作,莫能先也。”郭沫若[3]评价庄子也说:“秦汉以来的一部中国文学史,差不多大半是在他的影响之下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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