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知主义叙事理论的运作原理——以大卫·波德维尔系列理论著作为对象的考察
2021-11-29卢康
卢 康
(成都大学 中国—东盟艺术学院, 四川 成都 610106)
国内学者对崛起于北美的认知主义叙事理论,已有了一定的研究基础。但认知主义作为一种叙事的文本分析方法,其理论来源、内核以及运作原理还缺乏贯通性的深入探讨,这影响了理论较少的被应用与必要反思的出现。大卫·波德维尔(David Bordwell)是认知主义进入电影研究领域的肇始者之一,按罗伯特·斯塔姆的说法,“认知主义包含了林林总总许多人,但在大卫·波德维尔的著作中有一条持续的线索。它显现于《电影叙事》一书‘观众活动’章节,显现于《电影意义的追寻》一书对精神分析的论辩,显现于1989年的一篇名为《认知主义一案》的文章,显现于《后理论》一书中”。(1)罗伯特·斯塔姆:《电影理论解读》,陈儒修、郭幼龙译,台北:台湾远流出版公司,2002年,第284页。这些著作无疑贯穿着认知主义电影理论建构的脉络,尤其是波德维尔1989、1990年发表于《虹膜》(Iris)杂志的《认知主义一案》《认知主义一案再思考》(2)David Bordwell,“A Case for Cognitivism:Further Reflections,” Iris,No.11,1990,pp.107-112.两篇具有认知主义元理论性质的论文,以及2009年为《劳特利奇电影哲学指南》撰写的“认知理论”一章对认知主义电影理论历史发展情况的梳理,从根源上阐释了认知主义的由来、理论基础、运作原理以及与精神分析的关系等重要议题。本文拟以此系列文章与著作为基础,结合波德维尔其他理论著作以及以往的研究,对大卫·波德维尔叙事认知理论进行一个导源式的运作原理阐释。
一、认知主义的内核
波德维尔认为字面意义上的认知主义,涉及心理学、哲学、社会理论、语言学、人类学、甚至美学等诸多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