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制的探究及关键思路分析
2021-11-29解静伟
食品安全导刊 2021年25期
解静伟
(赤峰市食品药品安全监测中心,内蒙古赤峰 0240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的相关规定,食品质量安全明确要求不含毒素、无公害,同时能满足一定营养要求,通常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任何的危害,诸如急性病症、亚急性病症或者慢性病症。现如今,我国越来越重视食品安全,提高了食品安全水平,但依然存在许多安全隐患,食品安全事故频繁发生。在食品安全监管中通过开展检验检测,可以协助监管部门及时发现与解决食品安全问题,这对于提高食品安全性至关重要。
1 健全食品安全领域行刑衔接机制
从整体结构来看,健全食品安全领域行刑衔接机制,需要做好两方面的工作。①完善食品质量安全领域法律法规,细化食品安全领域行刑衔接管理体系。从法律视角来看,犯罪行为和违法行为的本质不同,两者一般存在质的区别。在食品安全管理领域,通常存在多种不法行为,这些行为既属于行政违法,也很有可能已构成犯罪,两者的界限由量的差异区分。对于食品加工生产中的不法行为,通常是通过立法来规定“量”的标准,可以明确食品加工生产违法和犯罪的区别。《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针对食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量进行了标准规定。若残留量超标,在已知状态下予以出售,食品安检机构、相关执法部门及司法机关可以通过食……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