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平罗县农村地区食品市场监管现状、问题及建议
2021-11-29杨帆
食品安全导刊 2021年25期
杨 帆
(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宁夏平罗 753400)
平罗县农村地区食品市场涉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小餐饮、小商店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乡镇集贸市场等区域。由于地理位置偏僻和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薄弱等因素,平罗县农村地区食品安全具有风险隐患诱发点多、涉及面广、监管困难等特征。本文通过分析平罗县农村地区食品市场现状及存在问题,并提出了相应建议,以期提高平罗县农村地区食品安全水平。
1 平罗县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监管现状
1.1 食品安全监管现行体制
按照《平罗县行政审批和监管协同联动工作规则(试行)》,平罗县食品安全监管实行“行政许可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相对分离、相互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经营领域的行政许可,包括《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及《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申办材料的审核、现场勘查及证件下发。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的事中事后监管和综合协调,县局内设与食品安全监管相关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与综合协调室和餐饮食品监督管理室,下设9个市场监管所作为平罗县市场监管派出所;平罗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产品种植养殖监管。
1.2 监管对象现状
平罗县共7个镇、6个乡,目前共在册的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主体4 328户,其中食品生产企业72户、食品销售经营户1 524户、餐饮经营户1 383户、食品“三小”(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1 349户。……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