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号学视角下明式家具在新中式家具中的转化探索
2021-11-28黄俊涛王丹
魅力中国 2021年16期
黄俊涛 王丹
(广东工业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广东 广州 510062)
一、明式家具中的符号特征
(一)能指与所指
能指是符号的外在表现,是由物质的表象构成的;所指是符号传达出的意义、观念等。明式家具的能指就是指家具的造型形态、材料构成、装饰符号、色彩等方面传递出的整体印象。而明式家具的所指则是由家具的形式传达出独特意义给予人的印象。由于两者的结合传达出的意义则是具有独特的意味。例如:四出头官帽椅中的步步高杆杖作为连接椅腿的构件则是作为形态符号的能指,其所指是传达出“步步高升”的仕途追求。
二、明式家具椅类家具的符号形式
明式椅类家具中存在的主要符号形式有结构符号、形态符号、装饰符号和材料符号,各类符号符号之间都有相通性。
(一)结构符号
明式椅类家具的结构符号主要有榫卯符号和构件符号。榫卯符号是椅子各个构件符号之间相互连接的重要结构点,在结构中凸出的则被成为榫,凹则为卯。而榫卯结构按构合作用来归类,大致可以分为三大类型:面与面;点结构;构件组合三大形式。例如:面与边结合的“槽口隼”、“企业榫”、“燕尾榫”等。与构件符号如枨子、腿足、牙子、搭脑共同构成了明式家具的结构。[3]
(二)形态符号
明式椅类家具家具形态符号主要包括点符号、线符号、面符号和体量式符号等。明式家具中的卡子花、牙头、开光以及线的端部等体现的是点式符号。而线符号则通常与结构符号相关联如搭脑、扶手、腿足、牙条、圈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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