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核查效能的思考
2021-11-28
应用能源技术 2021年5期
(云南省节能监察中心,昆明 650041)
0 引 言
温室气体清单是对一定区域内人类活动排放和吸收的温室气体信息的全面汇总,覆盖范围包括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活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废弃物处理等五大领域,按照《京都议定书》中要求,主要是对六种温室气体: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和六氟化硫进行核查。温室气体排放核查也称碳排放核查或碳核查,在我国是指由独立的第三方核查机构审查受核查方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过程。目前第三方核查机制是碳交易体系的核心制度之一。
1 温室气体排放碳中和及核查
2015年12月,《巴黎气候协定》正式签署,其核心目标是将全球气温上升控制在远低于工业革命前水平的2摄氏度以内,并努力控制在1.5摄氏度以内。要实现这一目标,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需要在2030年之前减少一半,在2050年左右达到净零排放,即碳中和。为此,很多国家、城市和国际大企业做出了碳中和承诺并展开行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取得积极进展。
2020年9月中国提出了“努力争取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应对气候变化新目标。推动温室气体排放尽早达峰是我国履行国家自主贡献承诺、赢得全球气候治理主动权的重要手段,也是我国建设生态文明、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根据《“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方案》和《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为扎实做好全国温室气体排放交易市场建设相关工作,完善配额分配方法、夯实数据基础,确保数据质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开展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报告与核查及排放监测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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