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企业的法治建设和与风险、内控、合规的四位一体融合
2021-11-28盛洁
中国科技纵横 2021年19期
盛洁
(中煤邯郸特殊凿井有限公司,河北邯郸 056003)
依法治企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内容。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发展阶段,国有企业必须高扬法治大旗、筑牢法律基石,强化内部控制,防范各种风险,促进合规管理,进一步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既体现出管理企业、治理企业、经营企业的权威,又要尊重职工民主和人身权利,培养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企业的法治文化,着力打造适应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1.国有企业的法务管理与合规、内控与风险管理
国有企业是依法设立的一种特殊的企业法人。建国后的半个世纪,国有企业一直是由政府主导投资建立,并被赋予了一定的行政性,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担负执行国家计划经济政策,调节社会经济的重要职能。加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法治体系和制度体系建设,是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和重要任务[1]。
法律事务部是国有企业都要建立的负责法律事务的专门机构,法务工作的核心,是在法律的保护和限制下追求更高的生产经营效率。而合规、内控与风险管理的核心是防止和排除风险,就是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按照辩证法,效率与安全是对立统一的一对矛盾。譬如驾驶一辆上路的汽车,需要在交通规则的总体规范下,既要持续加油门,也要不断踩刹车。加油门是为了尽快到达目的地,踩刹车是为了不闯红灯,更是为了不出交通事故,顺利抵达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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