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方法
2021-11-28王晓燕
皮革制作与环保科技 2021年10期
关键词:档案管理
王晓燕
(河南省三门峡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河南 三门峡 472000)
污染源普查档案,是我国各级政府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而形成的第一手宝贵资料,是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留下来的最重要的成果,在普查工作之初,就应将档案工作列入污染源普查整体工作规划,明确分管领导、明确管理部门和人员,建立相应的工作责任制度,在污染源普查工作结束后的验收环节,普查档案也要作为一个专门的内容进行验收。
1 污染源普查机构文件归档范围
污染源普查机构文件归档范围包括:市级普查机构接收省级或同级单位的工作类文件;有关工作机制建立、普查工作方案制定、质量管理等产生的相关文件材料;制定有关污染源普查技术规范和组织开展全市普查业务培训的各类会议通知、签到表、培训记录和相关课件;前期清查建库、入户调查工作中产生的文件材料;普查数据审核与汇总、分析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向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普查报告等相关文件材料;对各县(市、区)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污染源普查宣传活动中形成的照片、音视频等各类材料;对各县(市、区)普查过程中的帮扶指导、质量提升、各阶段质量核查、后期验收、普查工作结束后的表扬等一系列相关材料;农业部门普查工作过程中产生的相关文件材料;污染源普查公报;其他与普查相关的文件材料[1]。
2 污染源普查相关档案归档具体时间和注意事项
2.1 归档具体时间
文件类材料必须在办结完毕后立即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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