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机构实施监督性监测采样行为的思考
2021-11-28吴有富
皮革制作与环保科技 2021年10期
吴有富
(丽水市庆元生态环境监测站,浙江 丽水 323800)
近几年,国内多个省份发生企业排污信息造假事件,其中涉及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参与伪造自动检测数据、干扰自动监测设施设备等问题,造成了工业废气、废水超标排放。基于错误的监测信息对企业污染评估的部分环境管理工作也因此失效,给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带来严重的障碍。
1 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
近些年,国家为了加强对环境的监控,在各地建立了自动监测点。截止2014年底,全国有338个地级市以上的城市建立了1 436个国控站点,形成相对全面的环境监测网。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对各地监控站点传输数据审核中却发现了多个站点在一些时段数据异常的问题[1]。经调查发现一些监测站点的监测设备被人为干扰,或堵塞监测设备采样头、或安装干扰采样设备的设备、或更改或删除监测站点数据等行为。以上行为造成了上传的环境监测数据有假,进而造成环境评估的错误。部分监测站点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配合造假,上传虚假信息。这类行为严重阻碍着生态环保工作。
为提升环境监督性监测采样数据的质量,确保国控监测站点监测信息上传的真实、及时、有效,现对干扰环境监督监测采样的行为进行研究。研究环境监测机构实施监督性监测采样行为对于分析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及提升环境监测质量有着重要的意义。
2 国内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性监测的发展现状
现阶段,国内的环境监测正处于向市场化过渡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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