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属+种差”定义及第一层次三因素
2021-11-27唐光霖
魅力中国 2021年27期
关键词:因素
唐光霖
(内江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四川 内江 641100)
“生命实质问题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又是科学领域中的一个根本性问题”。
生命是一种关系模式的存在,或者是一种联系形式的存在。这是美国物理学家伊恩·法默和白林关于生命实质问题的观点。
关于伊恩·法默和白林将生命归入“关系模式”的合理性,唐光霖已在《生命实质问题的理解困境与曙光初现》一文中从“某类生命与某种独特的关系模式共存亡”“具有能解释生死等强大的解释力”“将实体说、属性说、过程说或运动说统合在一起”三个方面作了初步论证。
但如果作为一种生命实质观,“多伊恩·法默和白林观点”需要进一步分析与说明。对生命是什么的解释,在人们现有的关于生命实质问题的认识理解把握基础上,仅有多伊恩·法默和白林们所说的那样的两句话是远远不够的。“多伊恩·法默和白林观点”只告诉了我们:生命是一种特殊的关系模式。这只是将生命归入关系模式类,或者只是确定了生命的上属类对象事物。除此之外,目前也未知有“多伊恩·法默和白林”自己以及其他人对这一归类的合理性做出过充分的说明与论证,更未见有关于这一视角下的生命实质等做进一步的分析说明,唐光霖所作的论证,也只是就“多伊恩·法默和白林观点”对生命的上属类对象事物的定位的合理性做了个初步论证。而对于生命实质或本质特征的有效把握,除了要将生命合理归放外,还需要让我们进一步理解与把握的是:生命所归入的上属类对象事物具有一些什么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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