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宗孝忱书论中的美育思想
2021-11-27刘琰
魅力中国 2021年47期
关键词:书法
刘琰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美术学院,江苏 南通 226000)
美育,审美的教育,即体会与美有关的教育。美包含外在美和内在美。显然,内在美更被世人所看重。被称为中国最高艺术的书法,在修饰内在美这方面,显然有其独特的作用。沈尹默评书法:“无色而具有画图的灿烂,无声而有音乐的和谐,引人欣赏,心畅神怡。”被台湾教育界尊称为“国学大师”的宗孝忱先生在其著作《书法十二讲》中即提及了学习书法的基本方法及书法教化作用。本文以研究宗孝忱先生《书法十二讲》观点为基准,略谈书法教育对当代大学生美育思想的促进作用。
一、培养“中和”的审美观及正直敦厚的价值观
书法教育已经从古时候的实用教育变为现代一种高尚的审美情感教育,直接对应学生的心灵,使学生在无意识的状态下,受到美的感染、美的熏陶,进而发现美、创造美,并认识到什么是自己内在心灵的真实美。
作书先做人,万事德为先。中国书法历来即有育人的功能。宗孝忱先生在《书法十二讲》第一讲《概论》中即提到,“整个书法具有淡泊明志宁静致远的修养”。
书法整齐贯串,可以证明其人的动作言语有秩序;书法雄伟或秀丽,可以证明其人的天才禀赋之美;有阳刚阴柔的不同,可以发展天才,可以恢张志气,可以变化气质。①
宗孝忱先生书法风格“中和”“淡雅”“端正”,尤以小篆闻名于世,以《峄山碑》为底,参以石鼓文、大篆笔法,用笔婉转流畅,线条匀净温润,圆秀细劲。“中和”之美即为“中正和谐”之美,初学书法,要求字形结构端正、平稳、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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