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文物保护建筑修缮的项目管理
2021-11-27马贡喆
魅力中国 2021年30期
马贡喆
(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景区服务中心,河北 承德 067000)
引言
我国古建筑日常维护工作肇始于清末民初。《保存古物暂行办法》(1916 年)、《名胜古迹古物保存条例》(1928 年)、《古物保存法》(1930 年)等文件中已经关注到了包括古建筑在内的古物的日常维护问题。彼时,欧洲、美国和日本等地已有了较为丰富的经验。19 世纪末20 世纪初,欧洲学者里格尔(Riegl)、乔万诺尼(Giovannoni)等便关注到了建筑遗产的日常维护工作。日本学者关野贞也在《日本古建筑物之保护》(1929 年)中提出了古建筑日常保护的5 个原则,认为专业机构、专业人员、专项经费、全面登记、科学设备为古建筑日常保护的重中之重。一直以来,我国古物保护工作仅限于金石鉴赏和收藏,建筑师又未曾脱离匠人的身份,不曾有专业的古建筑保护人员。在欧洲,建筑遗产保护在18 世纪起成为一项专门的工作。20 世纪初,随着欧洲经验的传入,经过专业训练的建筑师和文物研究者也开始成为美国建筑遗产保护领域重要的专业力量。日本受欧美经验影响较中国为早,很早便认识到“延聘专家、详订修理方针”的重要性。受欧、美、日等地经验的影响,对此我国的古建筑保护学者十分重要,强调“所用主其事者,尤须有专门智识,在美术,历史,工程各方面皆精通博学,方可胜任”。
一、保护修缮原则
在任何情况下,修缮施工前都需要对现场进行细致勘查,保证对修缮文物的了解程度。勘查是文物古建筑修复前的关键步骤之一,其中对其年代风格的识别,损毁情况的勘查是主要的关注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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