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艺术设计中的功能与形式的平衡讨论
2021-11-27李羽萱
魅力中国 2021年31期
李羽萱
(梅河口中等专业学校,吉林 梅河口 135000)
形式与功能的关系,实质是功能与形式的关系,正如一对矛盾关系,相互依存,相互又存在着矛盾,形式附着于功能之上,在长期的设计史中,形式与功能之争从来未停止过。如中国古建筑的斗拱,最初仅满足于使用需求,唐宋时代,斗拱构建实现了功能与形式的统一,既有观赏价值,也有实用价值,当斗拱发展到清代时,功能性削弱,装饰性占据上风。这一例子说明,设计作品或产品的形式与功能各有存在意义,在一定时期或一定条件下可以实现两者的相互转换。
一、设计的功能
设计因为功能拥有存在的意义,设计解决人的需求,设计如蓝图,功能即是实现途径,满足人的物质需求,是各类精神功能产生的源头。工业革命之初,蒸汽机、珍妮纺纱机的诞生掀起工业革命高潮,此类产品并无半点装饰纹样或者装饰构件,顺应时代发展步伐,受到生产者的欢迎,甚至在某个时期形成了工业装饰风,这是功能美延伸的形式美。
中国古建中,唐代利用木构件解决了建筑大体量建造的问题,木构架如梁柱等部件,不断抬高建筑,木结构层层叠加,与屋顶形成了具有特色的中国建筑天花。由于体量大的建筑大多是宫殿、寺庙等建筑,在天花空间中,一根根梁柱交错,打造了具有威严的空间,给进入空间的使用者以严肃紧张压迫之感,同时也在建筑内部形成了空间上的递进美感。梁柱本身并无装饰纹样,在打造这一具有特色的建筑天花时,设计者并无装饰意图,仅仅是因其实用性带来的附加价值,这就是一种功能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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