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孕期使用胰岛素对妊娠糖尿病患者妊娠结局的影响
2021-11-27杨钦平
杨钦平
福清市妇幼保健院,福建福清 350300
妊娠糖尿病(gestational diabetes mellitus,GDM)是指妊娠前糖代谢正常或潜在糖耐量减退的女性,在妊娠期确诊的糖尿病[1]。据相关调查显示,全球GDM的发病率约为1%~14%,我国发病率约为1%~5%,但随着生活方式与饮食结构的变化,该指标呈明显升高的趋势[2]。因此,亟需通过可靠的手段控制GDM患者的血糖水平,保障其妊娠结局。目前,胰岛素是治疗GDM的首选方案,其有效性与安全性已得到临床的普遍认可[3]。但现阶段的临床研究普遍关注于胰岛素在GDM患者中的应用情况,关于不同孕周使用胰岛素对于妊娠结局的影响报道甚少[4]。因此,该研究回顾性分析该院2020年4月—2021年3月收治的106例GDM患者的资料,对不同孕期使用胰岛素后的血糖指标与妊娠结局进行比较,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回顾性分析该院收治的106例GDM患者的资料。纳入标准:①符合《妇产科学》9版[5]中对GDM的诊断标准;②经饮食与运动等干预后,血糖控制效果仍不理想;③单胎妊娠。排除标准:①其他妊娠合并症或并发症者;②心脑血管疾病或脏器功能障碍者;③凝血功能异常、免疫系统疾病者;④妊娠前患有糖尿病者;⑤资料不全者。108例患者根据接受胰岛素治疗的起始孕周分为两组,其中早期组(胰岛素起始治疗时间<32周)52例与晚期组(胰岛素起始治疗时间≥32周)54例。早期组年龄22~36岁,平均(29.43±2.48)岁;孕次1~5次,平均(2.32±0.15)次;产次0~3次,平均(1.42±0.52)次;分娩时孕周37~42周,平均(39.02±0.65)周。晚期组年龄21~36岁,平均(29.45±2.50)岁;孕次1~5次,平均(2.36±0.18)次;产次0~3次,平均(1.40±0.50)次;分娩时孕周37~42周,平均(39.12±0.64)周。两组一般资料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
两组均采取常规GDM饮食管理、积极控制体质量、合理运动等干预措施。早期组患者胰岛素起始治疗时间<32周,方法:短效胰岛素(国药准字S20191007;规格:3 mL:300 IU),三餐前皮下注射,初始用量为0.3~0.8 U/kg,之后每周检测1次血糖水平,根据患者个体血糖指标调整胰岛素用量。晚期组患者胰岛素起始治疗时间≥32周,胰岛素使用方法、剂量与早期组相同。
1.3 观察指标
①比较两组确诊时与分娩前的血糖指标,方法:采用全自动生化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