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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视域下妇女地位的历史演变
——以“冠姓权”之争为切入点

2021-11-27林策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1年4期

林 策

(东北师范大学 政法学院,吉林 长春 130000)

一、引言

近来,我国网络平台上掀起了一股围绕夫妻婚后子女“冠姓权”的归属问题而展开的争论的热潮,而相关争论的焦点在于,“冠姓权”应否归属于妇女以及为何归属于妇女的问题。对于这两个问题,本文认为,基于我国法律体系的现状,它们本身并不具有现实意义,但是却具有十分强烈的学术意义,尤其适合马克思主义学者以及与之相关的女性主义学者进行分析和探讨,并可由此介入有关妇女地位演变史的研究。

所谓“冠姓权”,从字面意义上理解即“将自己的姓氏冠之于伴侣的名前并取代其原来的姓氏(在全球大部分地区主要是‘冠夫姓’)的权利,或者将自己的姓氏冠之于自己子女的权利”。根据颁布于1950年的新中国首部《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后均有保留自己原有姓名的权利,而且根据我国的现实情况,女性婚后已经极少出现“冠夫姓”的情况,因此,“冠姓权”在我国,主要是指夫妻一方对其子女冠之以自己姓氏的权利。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子女的姓氏可以随夫妻任一方的姓氏,这就意味着,在法律的层面上,子女姓氏的选择在本质上不存在强制性的规定,父母可以不受约束地为其子女选择夫妻任意一方的姓氏。进入21世纪以后,随着女性地位的逐步提高以及国外女性主义思想的传入,我国女性追求性别平等以及改造现有父权制度的欲望愈发强烈,这些强烈的欲望具体映射到家庭生活之中,逐渐表现为针对子女“冠姓权”而展开的争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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