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辩证法探析
2021-11-27李银兵
攀枝花学院学报 2021年3期
李银兵,王 煜
(贵州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贵州 贵阳 550025)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五中全会上指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起步阶段,要“发扬斗争精神,树立底线思维,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善于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抓住机遇,应对挑战,趋利避害,奋勇前进”[1]。其中的“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的“变”思维是切合了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观点。而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四个全面”就是在“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也是为了人民的利益而“变”,更是立足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和辩证法上“变”。正如有学者龚培河研究“四个全面”的内部的关系,认为其内在逻辑严密,具有矛盾的对立性统一性,提出要以动态的全景视角探讨“四个全面”的理论逻辑关系和实践原则。[2]基于此,辩证分析“四个全面”,在“变”与“不变”的过程中,保持联系性、坚守发展性、遵循规律性,不是一味否定过去,固化其本质和核心,而是扬弃过去,展望未来,以科学精神理性思维谋全局求发展。
一、在“变”与“不变”中保持战略的联系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等会议后,以习近平总书记为代表的新一代党中央逐步明确了“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尤其是在党的十九大上,把“四个全面”纳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并提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当前,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内容有了新的表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了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过渡,其中有变的目标内容和更高的发展要求,也有没有变的基本理念、方针及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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