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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抗日根据地公粮征收的历史考察*

2021-11-27曾凡云

军事历史 2021年2期

★ 曾凡云

全民族抗战时期,征收救国公粮是抗日根据地筹集军粮民需的基本形式。1940年12月2日,中共中央中原局在关于华中根据地财政经济工作建设的指示中强调:“征粮任务能否完成对于根据地内整个工作具有决定意义。”①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档案馆编:《安徽革命根据地财经史料选》(1),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169 页。皖南事变后,在华中抗日根据地全面建设之际,新四军领导人陈毅、刘少奇强调指出:“解决经济唯一办法,应动员征收公粮。”②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新四军·文献》(2),北京:解放军出版社,1994年,第690 页。征募公粮的重大意义可见一斑。目前,在华中抗日根据地经济史研究中,对于公粮征收有所涉及,但缺乏专门论述。③朱超男:《淮北抗日根据地财经史稿》,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1985年。应兆麟主编:《皖江抗日根据地财经史稿》,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1985年。刘跃光主编:《华中抗日鄂豫边区财政经济史》,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87年。任远林:《华中抗日根据地粮政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华中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2009年。王建国:《华中抗日根据地田赋征收考述》,《中共党史研究》,2012年第4 期。在已有研究基础上,本文主要对华中抗日根据地公粮征收政策的制定与特点、公粮征收的演变以及各阶层负担状况等问题展开探讨。

一、华中抗日根据地公粮征收政策的制定与特点

华中抗日根据地包括江苏、安徽两省大部及浙江、湖北、河南等省的部分区域,各地抗日民主政权建立时间不同,自然条件、土地肥力等差异很大,公粮征收政策的制定最初也较为简单且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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