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生产力系统理论探析
2021-11-27朱解放
中国科技纵横 2021年5期
朱解放
(西北大学现代学院财务与经济管理系,陕西西安 710130)
马克思赋予生产力理论以新形态的显著特征,就在于把系统性原则贯彻到生产力理论中去,形成了生产力系统理论。马克思从系统高度揭示了生产力本质上是人类社会的一种特殊的系统功能,是人类社会根据自己的需要,通过人类各种活动认识、改造和调控人与自然关系的能力。生产力系统理论从多方面、多层次和多角度论证了生产力构成要素、系统结构、内部机理、发展规律及其对整个人类经济社会发展的意义。
1.主体生产力和客体生产力
1.1 主体生产力
第一,主体生产力的规定。所谓主体生产力,就是指人的劳动生产力,即“存在于个人的活的机体中的劳动能力。”[1]这种生产力是最基本的生产力因素,“表现为个人特性的主观的生产力[2]。”
第二,智力是主体生产力的要素。马克思指出:“我们把劳动力或劳动能力,理解为人的身体即活的人体中存在的、每当人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就运用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3]随着生产和文明的发展,人们在调节和控制自然过程中,越来越多地借助于智力。尤其在现代科技革命条件下,生产的成倍增长并不是由于人的体力有什么大的变化,而是人的智力成为“社会智慧的一般生产力。”[4]科学、知识、智力因素日趋成为主体生产力中的决定因素。
1.2 客体生产力
第一,客体生产力的规定。所谓客体生产力,就是指生产力中包括的各种物质要素,即劳动过程的客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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