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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人民调解员专职化的思考

2021-11-26马树同

三晋基层治理 2021年5期

〔摘要〕随着乡村社会变迁,乡村呈现出“现代熟人社会”特性,乡村纠纷趋于复杂化和多元化,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也对乡村多元治理主体提出了更高要求,人民调解员专职化成了人民调解制度在乡村治理中功能发挥的必然选择。通过对宁夏西海固地区C乡的调研,发现人民调解员专职化存在一些问题,主要面临制度设计的欠缺及滞后、村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的失衡、乡镇专职人民调解员的流动性大、人员老化等困境。乡镇人民调解员专职化应注重引才稳才,实现“知识型”专职人民调解员与“经验型”专职人民调解员相组合,形成乡镇人民调解合力;应优化乡村人民调解的外部环境,强化人民调解的职业认同感,切实保障人民调解制度在乡村治理中的价值实现。

〔关键词〕乡村人民调解员专职化;乡村治理;现代熟人社会

〔中图分类号〕D9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6-8442(2021)05-0041-07

〔基金项目〕宁夏高等学校科研项目“传承与超越:西海固地区乡村人民调解的实证研究”(NGY2020085),主持人马树同。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人民调解作为一种基层社会治理制度,不仅承担着基层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的社会功能,还具有促进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政治功能。乡村人民调解员专职化是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的重要举措之一,对于完善人民调解制度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功能具有重要意义,但乡村人民调解员专职化并非易事,制度设计之下,还需结合各地乡村现实,多方发力,形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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