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电子烟市场监管体系构建的路径探索
2021-11-26郝友楠
魅力中国 2021年43期
关键词:烟草
郝友楠
(天津市静海区烟草专卖局,天津 301600)
近年来,电子烟以其便利、时尚的特点迅速在国内市场引起热潮,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引发社会关注。2016 年,全国烟草工作会议文件中提到,我们要重视并推动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的监管。2019 年,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出手、重拳出击,电子烟线上销售已被严厉禁止。2021 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烟草专卖局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在《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附则中新添加一条规定为“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
由此可见,电子烟作为一种新兴事物,其监管受到了烟草行业的重视,但是对其如何有效地进行监管却成了一项难题。因此,对电子烟的市场监管体系构建研究具有较高价值,本文主要从当前我国的电子烟监管现状出发,分析我国电子烟监管所面临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系列完善措施,鉴于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与传统卷烟具有同质性,考虑到现行烟草专卖制度的完善成熟,提出了将其定位为新型烟草制品或烟草专卖品,将其归到烟草专卖管理中来解决当前监管缺位的现状,进而对烟草行业高质量发展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一、电子烟的基本概述
(一)电子烟的概念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的第二条规定了烟草专卖品以及烟草制品的概念,由此可见,我国在法律层面上并没有对电子烟进行规范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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