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的建议和思考
2021-11-26梁晓峦
魅力中国 2021年28期
梁晓峦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北京 100000)
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是在当前深化国企改革的大背景下的一项全新工作。这是继国有企业建立企业清产核资制度、企业发展战略和主业管理制度、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等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和制度体系之后,又一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领域的重要制度。与同期开展的企业内部重大风险管控机制建设,共同形成了“能预警、能监控、能发现、能处置”的有机链条,是完善国有资产监管、落实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制度举措。
一、落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追责问责的现实意义
(一)落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追责问责是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进依法治企,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的需要
现代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产生了委托代理问题,而解决委托代理问题是公司治理的起源。委托代理理论认为,由于企业经营者(代理人)的努力不可观测和难以监督,企业所有者(委托人) 面临着比较昂贵的代理成本(包括代理人的道德风险和机会主义问题),需要设计能够诱导代理人努力工作、遏制代理成本、更科学的激励、监督和约束机制,使得代理人在追求自身合理利益的同时实现委托人利益最大化。而良好的公司治理就是利用制度安排来实现上述目标并降低代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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