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制的视角看罢黜刘贺事件
2021-11-26张朝阳
唐都学刊 2021年6期
关键词:法律
张朝阳
(上海交通大学 人文学院,上海 200240)
只当了27天皇帝的刘贺为什么被罢黜?随着近年来海昏侯墓考古重大发现,这个经典问题又浮出水面。是刘贺作恶多端,自取其咎?还是他不懂政治,激怒霍光?抑或是更复杂的帝系继承纠纷之反映?看法可谓众说纷纭(1)相关研究成果丰硕,此处仅举三例:廖伯源《汉昌邑王废黜考》,载于《钱穆先生纪念馆馆刊》2000年第8期;吕宗力《西汉继体之君正当性论证杂议——以霍光废刘贺为例》,载于《史学集刊》2017年第1期;王子今《“宗庙”与刘贺政治浮沉》,载于《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2期。。各家主张固然都有其道理,但大都是在推测罢黜事件的动机而忽视了两个细节问题:其一,霍光没有采取宫廷政变这种常见手段,而是通过一系列严肃的程序,公开、和平地完成了对短命皇帝刘贺的罢黜;其二,霍光将自己的行动定性为维护汉制度。这两个特点使得刘贺之被罢黜非常独特,不同于常见的宫廷政变而具有一定的法制色彩,值得我们深究。
一、罢黜之程序与正当性依据
罢黜刘贺的过程,史书记载极其详备。从程序的角度看,具有三个显著特点:严格、规范、和平。根据《汉书》记载,霍光有意废黜刘贺时,首先派人与丞相杨敞商议,这显然是因为丞相是百官之首。得到丞相的认同后,霍光召集大臣在汉王朝的权力中心——未央宫进行集体决议:“遂召丞相、御史、将军、列侯、中二千石、大夫、博士会议未央宫。光曰:‘昌邑王行昏乱,恐危社稷,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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