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理性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财产权保护研究*
2021-11-26聂鑫
文化遗产 2021年4期
关键词:制度
聂 鑫
一、问题的提出
如今非物质文化遗产(下简称非遗)的存在形态在全世界范围内都发生了大幅的改变,非遗最开始以满足自用为目的,随着经济文化和科技的发展,传统的生产方式被社会化大生产替代,工业社会的到来,带来了生产力的飞速发展和产业的迭代,非遗在现代社会的功能已经脱离了最初的功能。
非遗产生于自然生态的范畴里,基于人们生产生活的需要而产生发展,人们的需求是它得以产生和发展的原始动力,基于生产生活需求从而产生对应的生产资料或生活资料,彼时生产资料或生活资料往往同生产者及使用者绑定,非遗主要在于实现“个体使用价值”而非“群体文化价值”。而今随着生产者使用者与生产生活资料的分离,全世界范围内的非遗逐渐脱离了自然生态的范畴,非遗的“使用价值”被逐渐弱化,而“经济文化价值”却随之凸显:在经济上有通过保护非遗实现保护国家传统资源,发展区域经济,增加国际竞争力的重要价值;在文化上有通过保护非遗维持人类的文化多样性,维持文化认同感的重要价值。
任何社会都存在与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内容相关的不同利益主体,包括利益个体和利益群体,现代法治国家通过制度对其利益进行分配和确认,形成国家认可的利益模式,在该利益模式中,利益个体和利益群体形成相对稳定的利益关系,同时以制度为导向去实现更大程度的利益期待。……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