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科视域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科建设
——从高校使命担当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耦合关系谈起*
2021-11-26张勃
文化遗产 2021年4期
张 勃
自2004年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来,我国蓬勃兴起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下面简称“非遗”)保护行动。经过10余年的努力,目前已经取得显著成效。正如文化和旅游部原党组成员、副部长项兆伦所说:“符合中国国情的非遗保护制度已初步建立,非遗实践日渐活跃,无论是传承人的精神风貌,还是很多非遗项目的存续状态,都发生了明显变化。”(1)项兆伦:《我国非遗的保护与实践》,《时事报告(党委中心组学习)》2018年第5期。在这个转变过程中,高校作为我国对公民进行高等教育的专门机构,以其特有的职能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多元保护行动方中的重要一方。另一方面,非遗保护也成为高校更好地实现其职能、担当其使命的有效路径。厘清高校与非遗保护的关系问题,对于发挥高校在非遗保护工作中的作用,加强非遗学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使命职能与政策法律规定: 高校是我国非遗保护的应然主体
“保护”是非遗保护行动的核心概念。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2004年中国加入的公约,其名称即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2005年颁布、对于我国非遗保护行动的全面展开具有重要意义的政策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下面简称《意见》),同样聚焦于保护,并阐释了我国非遗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了非遗保护工作的目标和方针,提出要逐步形成有中国特色的非遗保护制度,建立协调有效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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