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在地理信息系统中的应用探索
2021-11-26陆明
魅力中国 2021年24期
陆明
(天津智信慧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天津 300456)
一、大数据与地理信息系统概述
目前,国内外学术界对大数据的各种定义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是 3V、4V 的特征。李德仁和刘经南分别对大数据5V——Volume,Velocity,Variety,Veracity,Value 的特征进行同词异译的阐释[1]。时空大数据信息量庞大等特点,使其研究方式较传统的基于数学模型的研究手段有所不同,已故图灵奖得主吉姆·格雷将大数据研究从计算科学(第三范式)中剥离成为一种新的科研范式,即数据密集型科研“第四范式(the fourth paradigm)”。同样,王家耀认为“大数据”的出现为科学研究带来“第四范式”[2],为地理研究所面临的具有本质性的理论、技术和方法挑战带来新的可能,在大数据的推动下,时空大数据产业发生变化,或许会构成以时空大数据科学为中心的理论体系。虽说这样的结论有待进一步考证,但时空大数据已势不可当地运用于地理学、社会学、生物学等诸多领域,对各学科传统研究方式、理论和尺度产生冲击。
“大数据”并不单指一项具体的技术或是一类产品,当前信息技术是一个比较抽象的概念,有着很大的发展趋势。这个概念之所以被称作“大数据”原因在于这种概念的表现形式与我们常见的传统数据有根本上的不同,“大数据”所包含的数据量更加庞大、数据的种类纷繁复杂、可以使用多种途径获得数据、没有明确的结构、传播的速度更快。在大数据时代之下互联网开始与各行各业进行融合并朝着深度融合的方向发展,各行各业都在实践中探索与互联网大数据进行契合的切入点,以推动行业的发展与创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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