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可持续发展*
2021-11-26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张玲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著 张玲 译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承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它是文化多样性的熔炉,又是可持续发展的保证”。①参见该《公约》“序言”。这里需要说明的是,问世于1987年的《我们共同的未来: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委员会报告》(又称《布兰特伦报告》)将“可持续发展”定义为“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20世纪90年代以来,这一定义得到了广泛应用,并已成为全球发展领域的概念模型。——译者注
《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②该议程全称为《变革我们的世界: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Transforming Our World: The 2030 Agenda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即有关2015 年后发展议程的联合国首脑会议成果文件,于2015年9月25日在联合国大会第七十届会议上通过。中文版决议(A/RES/70/1)全文可从以下网址获取:http://www.un.org/zh/documents/view_doc.asp?symbol=A/RES/70/1。——译者注构建了一项行动计划,通过17项可持续发展目标(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SDGs)以兼顾可持续发展的三个维度——经济、社会和环境——这些目标作为高度相互依存的行动领域,为各个层面的发展途径提供了参考,并尊重人权、平等和可持续性(sustainability)这三项基本原则。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从这三个维度有效地促进可持续发展,也可满足和平与安全作为可持续发展基本先决条件的要求。
如何才能更好地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可持续发展中的地位,从而承认并充分实现其贡献?
可持续发展的经济、社会和环境维度,连同和平与安全一道构成的行动领域,并非彼此分离的,而是高度相互依存的。鉴于各个维度都有积极的协同作用,要实现这些广泛的目标,就需要在政策上采取整体的方法(holistic approach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