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课程思政”改革探索与实践
2021-11-26王艳玲
河北开放大学学报 2021年2期
郝 静,王艳玲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 河北 石家庄 050061)
高校“课程思政”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持科学理念、秉持系统思维,借助周详规划与设计,才有可能取得预期的实效。本文以行政法课程为依托,在剖析“课程思政”改革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关键问题基础上,提出具体举措和方案,希望能抛砖引玉,对“课程思政”改革有所启发。
一、育人先育己,突破教师思想与能力局限
“课程思政”建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环节,是实现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目标的一种教育教学模式。我们知道教师是教育的关键,教师的一言一行、专业水准、教学水平都关乎教育的实效,所以育人先育己是任何教育改革的关键。通过调研发现,专业教师在思想认识、教育能力等方面与“课程思政”改革的需要均存在一定差距[1],亟待有所突破。
1.教师不适应“课程思政”改革局限分析
(1)认识局限。对于专业教师而言,在缺乏思想政治教育氛围的法律专业院系,普遍对于“课程思政”的认识存在局限。专业教师一般将自身教师职责界定为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传授,思想政治教育是思政课程教师的职责所在。同时,认为在专业课程讲授之余无暇顾及。
(2)能力有限。习近平总书记曾特别强调指出,思政课程之外的课程要在自己的课程范围内“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充分利用好课程资源。[2]无论“守渠”,还是“种田”,人都是关键因素。非思政相关专业背景的专业教师参与“课程思政”改革能力尚有欠缺,至少体现在如下方面:第一,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有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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