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独秀与中国共产党的初创
2021-11-26邵雍
岭南文史 2021年1期
邵 雍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陈独秀作为这一组织的书记,为中国共产党的建立与初步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重温陈独秀的历史功绩,在建党一百周年纪念、“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上,在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学习党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具有特别的意义。
一、陈独秀是五四运动的“总司令”
十月革命和五四运动,推动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广泛传播,并催生了中国共产党的早期组织。毛泽东指出,陈独秀是五四运动的总司令。五四运动从思想上和干部上为共产党的成立作了准备。
陈独秀(1879-1942),安徽怀宁(今属安庆市)人。中国共产党主要创建人之一。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被选为中央局书记。历任中共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长、中共中央总书记。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后期,因右倾错误受到批判。1929年11月被开除出党。
1919年5月4日,陈独秀在《每周评论》[1]上发表《随感录》,认为“什么公理,什么永久和平,什么威尔逊总统十四条宣言,都成了一文不值的空话”。他说:巴黎和会是“分赃会议,与世界永久和平人类真正幸福,隔得不止十万八千里,非全世界的人民都站起来直接解决不可。”5月26日,陈独秀又在《每周评论》上发表《山东问题与国民觉悟》,指出:“我们国民因为山东问题,应该有两种彻底的觉悟:(一)不能单纯依赖公理的觉悟;(二)不能让少数人垄断政权的觉悟。”“由这彻底的觉悟,应该抱定两大宗旨,就是:强力拥护公理。平民征服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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