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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马克思和柏克看法国大革命的伦理悖论

2021-11-26

伦理学研究 2021年2期
关键词:大革命马克思法国

为达此目的,笔者选择了两极对立性观点的代表人物——卡尔·马克思和埃德蒙·柏克的理论予以比照分析。之所以如此,首先,他们的理论主张声名显赫,对后世造成的影响超迈他人之上。马克思的早期著作《克罗茨纳赫笔记》《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神圣家族》中有大量评述法国大革命的内容。之后的《1848 年至1850 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法兰西内战》三部论著,更是全面系统地研究并褒扬法国革命文化,对19 世纪至20 世纪世界各地的无产阶级革命运动产生了深远影响[1]。而柏克的《反思法国大革命》则奠定了他西方保守主义理论家的历史地位,使其成为西方学界批判法国大革命的彪炳千古类人物。其次,马克思尽管比柏克晚出生89 年,但他在青壮年时代目睹了法国大革命之后欧洲持续涌动的社会浪潮,他们对法国革命运动产生的强烈反响感受至深。而柏克在晚年见证过法国大革命开端时新旧秩序激烈交替的混乱场景。加之他们作为德国人和英国人,对邻国事件的评述与法国梯也尔、基佐、托克维尔等人的论著相比,更少“当局者迷”的感性色彩,更多“旁观者清”的冷静思考。最后,马克思和柏克对法国大革命所作的理论思考,在冷战结束后,曾再度引发全球范围内自由主义、社群主义、保守主义等各种思想流派广泛而持久的热烈讨论。特别是进入新时代以来,中国的改革开放事业正处于涉险滩和啃硬骨头的关键阶段,对马克思和柏克围绕法国大革命提出的社会革命和渐进改良理论进行深度探究,无疑具有极端重要的学术创新价值和实践意义。

一、马克思和柏克有关法国革命理论根本对立的思想根源

常言道:“事出蹊跷必有因。”马克思和柏克对法国大革命理论与实践的认识何以截然相反?为探究这一谜底,笔者试图从他们各自人生经历所铸就的价值立场、观察社会所运用的研究方法、洞察历史所具有的精神格局、撰写论著所呈现的行文风格入手,爬梳剔抉,以窥其幽。

1.马克思和柏克的理论冲突源自价值立场的根本对立

马克斯·韦伯在其《经济与社会》中,曾花费大量篇幅讨论现代政治学的价值中立问题,围绕现代官僚管理体制下政府的运作问题提出了四项重要原则:人员构成上的科学性原则、管理体制上的等级分工原则、运行机制上的合理性原则、工作程序上的连续性原则[2](P356)。他以此强调事实与价值的区别,用技术合理性反对目的合理性,用工具合理性反对价值合理性,试图建立一门价值中立的政治科学。然而,在马克思和柏克对法国大革命的研究中,这种政治上的价值中立原则没有丝毫意义。因为他们生存经历的由同到异,铸就了彼此截然相反的价值立场。

马克思于1818 年出生于德国的特里尔小镇,就其阶级属性而言,属中产阶级富有家庭,父母均是犹太人,父亲是当地的知名律师。1835 年马克思中学毕业后,受父辈影响,先进入波恩大学攻读法律,后转学到柏林大学主要学习哲学、历史和文学,而后于1841 年在耶拿大学申请并获得哲学博士学位,毕业后进入《莱茵报》从事编辑工作。该报被查封后,马克思走上了一条自由撰稿人和职业革命家的坎坷人生路。柏克1729 年出生于爱尔兰都柏林的一个中产阶级殷实之家,父亲也是职业律师。柏克1749 年从都柏林三一学院毕业后,遵从父命去伦敦著名的英国普通法教育机构中殿律师会馆(Inns of Court)学习。但他同马克思一样,对枯燥的法律条文十分反感,两年后弃学,过起了自由职业文人的生活,先后写出了《为自然社会辩护》和《崇高与美观念起源的哲学研究》论著,由此奠定了在英国文坛的地位。1757 年受出版商之邀,开始主编《年鉴》杂志,专门报道过去一年欧洲各国政治和思想文化的基本动态,这极大地开阔了他的国际视野,并丰富了其知识结构,1763 年柏克34 岁之后走上从政之路[3]。我们不禁要问,在马克思和柏克之间,早年家庭和学校教育的高度相似性,不但未能形塑出他们共同的价值立场,反而生成了根本对立的政治主张。要明晰其中原因,就必须从他们成年后的职业生涯中探幽穷赜。

马克思在《莱茵报》工作期间发表了大量同情当地农民和工人的文章,特别是不断批评政府的各项政策。1842 年该报被查封后,马克思于1843 年移居巴黎,开始广泛接触德国移民中的下层手工业者,多次参加法国工人协会会议,并发表了一系列抨击德法政府的文章,后于1845 年2 月因被法国政府驱逐离开巴黎,移居比利时的布鲁塞尔。1848年至1849 年欧洲爆发大范围革命运动,马克思因积极参与当地工人的游行示威活动,1848 年3 月又被比利时当局驱逐出境。是年4 月,马克思回到德国科隆,将主要精力用于《新莱茵报》的创办,主张德国工人不仅要争取自身经济生活的改善,更要积极参与各种政治活动,因为只有政治上获得解放,才能最终赢得经济保障。1849 年3 月,马克思又被普鲁士当局驱逐出境,后于1849 年8 月到达英国伦敦,开始参与当地德国流亡工人组织的各项活动,并积极指导欧洲各地的工人运动,长期依靠微薄的稿费收入和恩格斯的不断接济勉强度日。其间,他写就了前述有关法国革命的三部重要论著,但此时其主要精力逐渐投入到旷世巨著《资本论》的写作。1883 年,马克思病逝于伦敦[4](P469)。不难看出,马克思的一生是在竭尽全力为各国工人阶级翻身解放而奋斗,完全实现了他青年时代在职业选择上所确立的“为人类福利而劳动”的志愿。

与马克思职业生涯造就的大力批判资产阶级利益不同,柏克在伦敦主编《年鉴》杂志时,于1763年结识了英国驻爱尔兰总督威廉·汉密尔顿,并随其到爱尔兰任私人秘书,两年后回到伦敦,又成为辉格党党魁罗金厄姆侯爵的私人秘书。1765 年经侯爵举荐,柏克代表温多弗选区当选为英国下院议员,由此开始了近30 年的议员生涯,并逐步成为辉格党在议会中的头号辩手。1797 年,柏克去世。从柏克担任议员期间的政治主张看,一是他在代表传统贵族利益的王室与代表新兴资产阶级利益的下院之间寻求平衡,尽其所能扩大新兴资产阶级的利益,限制王室贵族的利益,这体现在他的《关于当前不满的思考》小册子中[5](P11);二是他高举自由、民主、平等旗帜,不断为英国各殖民地资产阶级的利益进行鼓与呼,主张王室贵族为了英国的长远发展,必须尊重殖民地的文化传统,并对其实施轻徭薄赋的政策,其所著《美洲三书》就是典型例证[5](P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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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马克思和柏克的理论对立还根源于其研究方法的重大差别

众所周知,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作为政治哲学的两种研究方法,在欧美思想史上有其悠久的理论渊源。早在古希腊和欧洲中世纪的政治哲学中,就有明显的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倾向。到了近代认识论中,围绕认识的主体与客体、认识的相对性与绝对性等重大理论问题,两大流派之间既相互对立又相互补充。经验主义强调人的感觉经验的重要性和可靠性,认为任何普遍性理论体系的生成都是在感觉经验基础上抽象演绎的结果,乃至完全否定感觉经验背后存在一个所谓的“本质世界”。与之相反,理性主义则认为人的感觉世界永远处于变动不居的状态,只有透过感觉表象找到其背后的必然规律和逻辑进路,才能真正把握事物的内在本质。

马克思对法国革命采取的研究方法是经验与理性的辩证统一。一方面,他通过经验性的实证研究来广泛搜集法国政治生活中的感性材料,通过对不断增多的感性材料进行反复比较,提炼出隐匿于材料背后的反映法国政治现象内在本质的抽象概念,再借助这些概念,通过判断和推理得出对法国革命的理性认识成果。另一方面,他又将这些理性认识成果运用到法国革命具体事件的研判上,检验和预测其是否具有客观真理性,经过如此的反复循环,最终形成对法国革命的规律性认识。其中,《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被公认为是分析法国革命的标志性经典文献,马克思在详细描述路易·波拿巴1851 年12 月2 日发动政变的全部细节基础上,借助大量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实证性历史和现实资料,对法国当时的社会结构和阶级斗争状况进行科学分析,揭示了历史运动的基本规律。

与马克思不同,柏克在研究法国大革命时抱持坚定的经验主义立场。在他看来,政治科学的知识来源于先辈们积累的各种政治经验,后人对当代政治因果现象的解释,必须建立在可观察的前人经验基础之上,通过实证性的比照和辨析,最终归纳出科学的结论。特别是个人知识的有限性决定了任何个人都不可能通晓一切,因此对个体理性在人类政治事务中的作用,必须保持小心谨慎的态度,避免对理性的期望值超过其承载的限度,导致理性滥用。由之,柏克不断用英国的传统政治经验驳斥法国大革命中盲目狂妄的理性僭越。他说:“倘若我们不希望让自己纠缠在形而上学的诡辩迷雾中,那就应该承认传统的规则……不能以在原有的社会元素之外建立新的社会秩序为目的,而瓦解掉现存的整个公民与政治群体。”[6](P22)

3.马克思和柏克的理论冲突更与二人在洞察历史中呈现出的精神格局密切相关

政治哲学本质上是关于国家生活的价值理念与政治合法性之基本依据的学说,人们一般地将其理解为对政治生活的哲学反思,这种反思活动通常呈现出现实性与理想性两种倾向。现实性意味着在现实条件和客观因素允许的范围内考虑对现存政治的改变。理想性则表现为以至高无上的价值理念和道德要求为标准来改变现存政治。在政治哲学史上,黑格尔的“凡是合乎理性的东西都是现实的,凡是现实的东西都是合乎理性的”[7](P11)命题,集中地体现了现实性与理想性的辩证关系。在黑格尔看来,只有具备普遍必然性的东西才是真实的现实性,反之,即使真实存在的政治也只是必将消亡的虚假的现实性。正是由于马克思和柏克在求解现实性与理想性矛盾冲突时的精神站位不同,导致其理论主张根本对立。

马克思是典型的理想型现实主义者。青年时代的马克思凭借其家庭条件和卓越才识,完全可能跻身于当时的上流社会。但是他对资产阶级的金钱、权位和奢靡享乐不屑一顾,毅然选择了充满艰难险阻的革命道路。各国反动势力对其一次又一次的驱逐、通缉、构陷、监禁和利诱,都没有动摇他对共产主义的坚定理想。当然,马克思的伟大理想是建立在扎实的社会实践基础之上的。从创建共产主义者同盟到参加1848—1849 年的欧洲革命,从领导国际工人协会的斗争到支持巴黎公社革命,从指导无产阶级政党建设到推进世界各国被压迫民族的独立解放运动,他始终站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前列。马克思在总结欧洲工人运动经验的同时,又高度关注18—19 世纪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领域的研究实践,他通过博览群书和研精覃思,创立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理论;运用唯物史观阐明了人类社会演进的普遍规律,运用剩余价值论揭示了资本主义剥削的秘密,使社会主义实现了由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为人类社会的未来发展开拓出一种崭新的文明之路。

与马克思不同,柏克是一位典型的现实型理想主义者,在他身上充斥着英国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奋勇拼搏和利益至上的精神气质。为了步入英国上层社会,他不惜采用各种实用主义和机会主义手段来实现其人生目标。例如,他先后担任爱尔兰总督汉密尔顿和辉格党党魁罗金厄姆侯爵的私人秘书,其主要动机是改善个人的经济状况并借此进入英国政界。在其担任爱尔兰总督私人秘书时,其年薪由主编《年鉴》时的100 英镑骤增至300 英镑,在后来的议员生涯中,柏克将大量收入用于伦敦的股票投机生意,在担任议员后的第三年即1767 年,就以2 万英镑的价格买下伦敦市郊白金汉郡的格利高里庄园,占地600 英亩,终生居住于此。由之,后人骂他是尸位素餐的禄虫、收受贿赂的宣传家、特权阶层的卫道士。但英国的拉斯基、丘吉尔等著名思想家和政治家,却把他的政治哲学视为英国政治思想遗产的继承人和保护者,今天又有无数自由主义者把他视为现代保守主义政治的教父。之所以出现上述的矛盾现象,是因为在柏克身上还存在着另一层神秘面相,即他不仅具备政治复杂性的完备知识,而且能够用其智慧之光刺入政治生活的隐秘深处,烛照和洞察权力运作之玄奥,特别是他对英国议会的各种政治技艺具有灵活而娴熟的运用能力,很少有人堪与比肩。此外,在他身上也不乏理想主义的成分,如他对英国驻印度总督哈斯廷斯(Hastings)发起了弹劾案,此案从1786 年提出动议到1795 年结束,耗时十年,目的是抨击东印度公司的恶政和对印度文明传统的破坏,尽管哈斯廷斯终因上院袒护而脱罪,但柏克持续多年的弹劾动议,一定程度上改进了英国当局对印度殖民地的管理工作①。

4.马克思和柏克的理论冲突还源于彼此的行文风格和写作目的迥然有别

首先,马克思的《1848 年至1850 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和《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是分别为德国的《新莱茵报》和美国的《革命》杂志撰写的两组文章,《法兰西内战》则是为国际工人协会起草的政治宣言。而柏克的《反思法国大革命》是以书信体的方式阐述他对法国大革命的看法。这就决定了马克思和柏克的写作体例存在重大差别,但在不同写作体例背后也存在共同之处,即二人均具有极其高深的学术素养。他们在讨论任何问题时,都能够迅速调动广泛的理论资源,无论是古希腊、古罗马和中世纪的神话故事和各种文学作品,还是神学、法学、政治学、经济学、历史学知识,皆能信手拈来,娴熟地运用到自己的理论架构中。这与二人青少年时期受到的良好教育密不可分,特别是二者均长期从事报纸杂志的编辑工作,巨量的阅读和反思进一步深化了他们已然充足的知识储备。

其次,马克思的论著是为公开发行的杂志撰稿,是国际工人协会的政治宣言书,他心目中的读者是欧美乃至全世界的工人阶级,因此必然强烈揭批法国以至欧洲统治阶级的虚伪、奸诈和残酷,努力宣传工人阶级的优秀品质,并通过展望革命的光明前景来鼓舞各国工人的顽强斗志。而柏克的《反思法国大革命》名义上是写给法国贵族青年杜邦的一封信,实际上是批判英国革命协会非国教牧师普莱斯博士(Dr.Price)对法国大革命的颂扬之词,以防英国政局受到法国大革命影响而陷入混乱。由于柏克心目中的读者是英国大众,这就使他在相关写作中,都是从精心挖掘和赞美英国政治传统起步,以批判法国大革命告终,并不断切割英国光荣革命和法国大革命的关系,极力褒扬前者而贬损后者。

最后,马克思曾在法国生活多年,被驱逐后又多次往返法国,其对法国历史和现实的了解远在柏克之上。诚如恩格斯所言:“马克思不仅特别热衷于研究法国过去的历史,而且还考察了法国时事的一切细节,搜集材料以备将来使用。”[8](P469)此外,马克思对法国革命除了从政治、宗教层面进行分析外,更侧重从经济学的视角予以深入挖掘。恩格斯认为,这与他在《莱茵报》时期“对林木盗窃法和摩泽尔河沿岸地区农民状况的研究”密不可分,正是由此起步,“推动他由纯政治转向经济关系,并从而走向社会主义”[9](P701)。与之相反,柏克为了证明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现实合理性,更多的是借助英国和欧洲历史上的政治、宗教、文化资源加以论述。他对法国的了解主要源自书本知识和各种见闻,他一生中也只是1773 年到法国旅行过几天,并有幸目睹了当时年轻美丽的王妃,从而成为其一生永不磨灭的记忆[3](P102)。这就决定了他对法国旧制度的描述十分肤浅,托克维尔曾批评柏克“为法国旧政体勾画了一幅肖像,对之加以美化”,并“试图证明法国与英国类同,这只能是大错特错”[10](P129-130)。

二、马克思和柏克围绕法国革命文化的伦理对决

要搞清马克思和柏克围绕法国革命文化生成的政治伦理分歧,深入辨析其价值立场、研究方法、精神格局、行文风格的重大差别,仅是登堂入室之举,更重要的工作是在奥堂之上对二者的核心论点进行逐一比照和辨析。

1.面对法国大革命提出的以“自由、平等、博爱”为核心的人权价值理念,马克思和柏克的评判尺度迥然有别

众所周知,在法国大革命中以启蒙思想为基础制定的《人权宣言》是人类历史上的一个纲领性文件,其所提出的“自由、平等、博爱”的人权价值观,成为现代人类社会秩序的基石,马克思对其予以充分肯定,因为它从根本上否定了封建主义的王权、神权和特权,用人权和法治取而代之,从而使资产阶级获得了彻底解放。他在《神圣家族》中指出:“正如现代国家是由于自身的发展而挣脱旧的政治桎梏的市民社会的产物,而今它又通过人权宣言承认自己的出生地和自己的基础……在法国人权宣言中,‘自由的人性’的这些表现作为人权得到了明确的承认。”[11](P313)与此同时,马克思又强调,人权无论是作为一种法定权利抑或政治主张,它的产生、实现和发展都必须以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为基础。资产阶级取得政权之后,试图把自己革命时代主张的“人权”神圣化和永恒化,然而,事实证明这种人权只是资产阶级生产资料私有制的产物,同样存在着巨大的道德虚伪性和历史局限性。因为它在将自由、平等、博爱宣布为法国公民的绝对权利的同时,加上了各种各样的附带条件,以便与资产阶级的私有财产权和公共安全权相协调,因此,资产阶级的人权并没有超出其利己主义的阶级属性。“所有这些自由都得到调整,结果,资产阶级可以不受其他阶级的同等权利的任何妨碍而享受这些自由。至于资产阶级完全禁止‘他人’享受这些自由……那么这都是仅仅为了保证‘公共安全’,也就是为了保证资产阶级的安全,宪法就是这样写的。”[8](P484)在马克思看来,只有无产阶级才是人权的真正倡导者和切实捍卫者,因为无产阶级把人的解放作为自己一切革命活动的起点和归宿,它的历史使命就是要建立一个以各个人的自由发展为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的联合体[8](P53)。把人的权利还给人本身,它最符合人权的精神本质。

与马克思截然相反,柏克站在自由与秩序关系的角度,对法国大革命的价值理念进行了全面批判。他认为,要实现人类社会的自由、平等、博爱,必须由传统的社会秩序提供基本保障,如果一个疯子逃出了精神病院,我们不能祝贺他获得了自由。“在人类的所需中,存在着一种对公民社会里人们的热情进行限制的需求,社会要求制约人们的热情,无论对群众、团体还是个人来说,爱好需要被挫败,意愿需要被管控,激情需要被降服……这样看来,对人类的限制同他们享有的自由一样,都属于他们的权利范畴。”[6](P69)什么力量能够完成自由与秩序的统一呢?只能是遵循社会惯例的固有安排,“如果公民社会是惯例的产物,那么惯例就必须是公民社会的法律……所有关于立法、司法和执行的权力都经由这一惯例创造而成”[6](P68)。柏克认为,启蒙学者试图将现代国家建立在抽象的人权基础之上,犯了先验理性至上的历史性错误,因为现代国家的运作是一项极端复杂和微妙的技术,它需要深刻洞察人性的幽暗之处,它多于任何人一生能够获得的经验,在丝毫没有现代国家管理经验的前提下,打着自由、平等、博爱的人权幌子,贸然推翻尚可满足社会需求的旧有国家大厦,重构先验而非经验的新型国家机构,将是一项给全体公民带来重大灾难的极端危险的事情。

2.围绕国家的解构与建构问题,马克思和柏克的理论认知判若云泥

马克思认为人类的“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行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革,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8](P591-592)。以上述唯物史观为指导,马克思认为,法国大革命本质上是代表地主阶级利益的封建王朝和代表资产阶级利益的新型政权之间无法调和的利益之争,只有通过革命的方式加以解决。他以1848 年至1851 年的革命运动为例,指出“正统王朝不过是地主世袭权力的政治表现,而七月王朝则不过是资产阶级暴发户篡夺权力的政治表现。所以,这两个集团彼此分离绝不是由于什么所谓的原则,而是由于各自的物质生存条件,由于两种不同的财产形式;它们彼此分离是由于城市和乡村之间的旧有的对立,由于资本和地产之间的竞争”[8](P498)。与资产阶级对广大革命群众所持有的极端鄙视态度相反,马克思对参与革命的劳动人民给以极高的道德评价。因为在马克思看来,劳动既是人类社会产生、存在和发展的首要前提,也是人类社会历史前进的根本动力。他说:“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劳动而诞生的过程。”[11](P196)正是这种把劳动置于伦理本体论的思想主张,决定了马克思必然充分肯定劳动群众在法国革命中的历史作用。当然,马克思在有关法国革命的三部论著中,不乏对法国工人和农民阶级落后观念的深刻批判,但其根本态度是哀其不幸和怒其不争,而非站在地主阶级或资产阶级立场对其予以极端仇视和谩骂。

与马克思的革命主张背道而驰,柏克极力反对通过革命的方式来建构新型国家,并强烈诋毁和嘲讽法国大革命中革命群众的所作所为。他主张,任何国家的政治制度都是由一套庞大而复杂的权力约定和被广泛遵守的惯例体系所构成,这些约定和惯例都与过去或现在的各种情势相适应,它们是先人们集体智慧的结晶,它们暗含着一种伟大政治传统自身的逻辑发展线索,必须成为人们所遵奉的对象。他说:“坚持我们的祖先的行为方式和原则,并非对古代的盲信,而是一种明智的类比精神。选择继承制度,等于为我们的政策框架绘制出一幅以血缘关系相连的画面,用我们宝贵的家族纽带将国家的宪法整合在一起,将我们最根本的法律纳入家庭情感的怀抱,让这种情感和法律在它们共同体现的善意中,在我们的国家中、宅邸内、墓园里、祭坛上,相互依存,永不分割。”[6](P37)但法国大革命在柏克看来适得其反,它是由一帮学识粗陋、思想肤浅、没有任何国家管理经验的鲁莽之人,先把旧政府的缺点、腐败、弊端无限夸大,无所不用其极地将其诋毁,继以阴谋行刺、残忍屠杀、疯狂战争等为手段将其彻底推翻;再用一种全新的形而上学的抽象理念,带着青春式的萌动来开展所谓开天辟地再建新国家的工作。革命领袖们为了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到这场狂欢中来,创设出一个不分职业、地位、财产的“人民”概念,并将其历史作用无限夸大,把各种高尚的头衔授予这些教育程度低下、职业肮脏且唯利是图的所谓“人民”,人民以极度狂喜的心情驾驶着这艘国家巨轮,以最快的速度向着所谓“自由、道德、繁荣、愉悦而光芒万丈”的新生法兰西前行。“这所有计划的伟大目标,便是要将法兰西从一个伟大的君主制王国转化成一张大赌桌,将这个国家的国民变成一群赌徒,让各种预测猜想充斥着整个生命,将这些估测与真正关于其利益的东西混淆为一团,并让人们的期待和恐惧偏离曾经的正常轨道,而变身成为属于机会主义者的冲动、激情和迷信。”[6](P231)柏克认为,这种毫无原则地随意改变国家现状、把国家的历史链条一刀两断、使代际之间毫无关联的行为,最终只能产生一个更加专制、腐败和令人恐惧的国家和政府,正所谓“开端完美的可行性计划最终却以令人惋惜的结果收场”[6](P70)。

3.在议会代表制和现代政党特质问题上,马克思和柏克的政治认定相差悬殊

马克思在移居法国之前,曾在德国的克罗茨纳赫小镇大量阅读了有关法国历史的著作,尤其是特别关注法国大革命期间国民议会的各种决议,甚至一度产生了撰写一部《法国国民公会史》的想法,虽然未能如愿,但他对法国国民议会中各政党之间激烈斗争的历史了如指掌,这充分体现在他有关法国革命的三部论著中。就法国国民议会代表的构成而言,马克思认为:“普选权并不具备旧派共和党人所寄托于它的那种魔力。旧派共和党人把全体法国人,或至少是把大多数法国人看作具有同一利益和同一观点等等的公民,这就是他们的那种人民崇拜。但是,选举所表明的并不是他们意想中的人民,而是真实的人民,即分裂成各个不同阶级的代表。”[8](P99)不仅国民议会代表的选举和构成深受阶级分裂的影响,而且国民议会的各种决议也并非资产阶级所鼓吹的那样“体现的是公共精神和国家利益”,相反,其所体现的完全是统治阶级的利益。马克思指出,在法国大革命之后各个时期的政治体制下,“政府都被置于受议会控制,即受有产阶级直接控制的地位。它不但变成了巨额国债和苛捐重税的温床,不但由于拥有令人倾心的官职、金钱和权势而变成了统治阶级中各不相让的党派和冒险家们彼此争夺的对象,而且,它的政治性质也随着社会的经济变化而同时改变”[12](P152)。正是基于对资产阶级议会本质特征和历史局限性的深刻洞察,马克思对巴黎公社的执政方式给予高度评价,“公社是由巴黎各区通过普选选出的市政委员组成的。这些委员对选民负责,随时可以罢免。其中大多数自然都是工人或公认的工人阶级代表。公社是一个实干的而不是议会式的机构,它既是行政机关,同时也是立法机关……从公社委员起,自上至下一切公职人员,都只能领取相当于工人工资的报酬”[12](P154)。尽管今天人们对巴黎公社在短暂的紧急状态下生成的社会管理模式褒贬不一,但其所倡导的核心价值取向,对世界各国工人阶级政党产生了深远影响。

与马克思对法国资产阶级议会本质特征的深刻理解相比,柏克则更多地结合他个人丰富的议会工作经验,在充分颂扬英国议会传统的同时,用大量篇幅贬斥法国大革命期间国民议会的作用。柏克认为,议员所代表的既不是个体公民的意见,也不是所在选区杂乱无章的多数选民的意见,而是真正体现公共精神和国家利益的意见,这就要求议员必须具备去粗取精和去伪存真的超拔素质,对选民意见负有做出自己最佳判断的义务。每位议员对议会党团的政策建议以及政府执行政策中出现的问题,要能够进行合理质询和提出批评,要能够对自己党派政策建议的可行性及可能遇到的阻碍进行审慎思考。从这种意义上讲,议会组织应当是一个结构非常严密、具有丰富执政经验和高超领导艺术、在党派争执中能够适时妥协折中的由少数国家精英构成的工作机构。反观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各级议会,从代表生成方式看,立法机构建立在“几何层面的地域基础;算数层面的人口基础;财政层面的赋税基础”之上,即把国土分成83 个规则的方形,称为省,下设1720 个方格称为公社,公社下设6400 个区[6](P207),每个省、公社、区的土地优劣、人口数量、税赋多少可能有天壤之别,但对代表数额的分配没有实质影响,在这种极端简化实用的选举规则指导下,最终被选入国民议会的代表与各区选民之间已毫无关联。由于选举完全建立在抽象的人格平等基础上,丝毫不考虑出身贵贱、教育程度、职业状况、财产收入等因素,致使利益集团的煽动家、倒卖股票的投机分子、不知国家为何物的乡村牧师等被选入国民议会,那些杰出法官、顶尖律师、知名教授却无缘进入。这些乌合之众在国民议会里,除了一心实现自己的卑鄙愿望和在混乱中伺机获取钱财外,丝毫没有为公众创造福利的愿景,因为这超出了他们理解力能够达到的界限。审慎的思考辩论和妥协折中的合理建议被抛掷九霄云外,经常在混乱、疯狂、邪恶、迷惑、相互敌对中完成表决,致使众多决议充斥着极端主义的偏执化色彩,最终把国家带入毁灭的境地。

4.对待传统道德与宗教文化的历史作用问题,马克思和柏克的处置方式大相径庭

马克思认为,任何社会的道德传统和历史文脉,都与该社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和生产关系状况密不可分。社会中各个阶层在道德或宗教领域的对立与斗争,都是由其所属社会阶层的经济利益和在生产关系中所处的地位决定的,伴随科学技术和生产力水平的不断进步,社会各阶层的道德状况和宗教信仰或早或晚都会发生重大变革。他在《神圣家族》中对大革命时期法国社会道德和宗教领域发生的巨大变革予以高度赞扬,认为法国大革命提出的“自由、平等、博爱”等资产阶级伦理思想,作为历史发展的辩证中介力量,为之后共产主义伦理思想的产生提供了前提条件。“1789 年在社会小组中开始、中期以勒克莱尔和卢为主要代表、最后同巴贝夫的密谋活动一起暂时遭到失败的革命运动,产生了共产主义的思想。1830 年革命以后,在法国,这种思想又为巴贝夫的友人邦纳罗蒂所倡导。这种思想经过了彻底的酝酿,就成为新世界秩序的思想。”[11](P320)但通过对以罗伯斯比尔和圣茹斯特为代表的大革命领袖人物的各种演讲稿进行仔细梳理,马克思发现,雅各宾派惨遭失败的思想根源恰恰不是不尊重历史传统,而是因为他们过于尊重历史传统,他们不断用古希腊和古罗马奴隶制时代的公民道德来教育新兴的资产阶级市民,乃至通过杀戮和恐怖手段,来实现他们心目中充满古典韵味的美德理想国,最终只能是被后者再杀戮,并被遗弃在历史前进的大路旁。“罗伯斯比尔、圣茹斯特和他们的党之所以灭亡,是因为他们混淆了以真正的奴隶制为基础的古典古代实在论民主共同体和以被解放了的奴隶制即资产阶级社会为基础的现代唯灵论民主代议制国家。”[11](P324)与此同时,马克思又充分肯定了雅各宾派革命党人在反封建中的历史作用,“尽管恐怖主义想要为古典古代政治生活而牺牲资产阶级社会,革命本身还是把资产阶级社会从封建桎梏中解放出来,并正式承认了这个社会”[11](P324)。而且马克思认为,在法国大革命后期,拿破仑由成功走向失败,就是因为他最初因维护资产阶级利益才赢得了民众的爱戴,而在称帝之后反而借现代国家之名行封建统治之实,并努力与欧洲各封建国王妥协,从根本上违背了资产阶级利益,最终只能以失败告终。针对法国大革命中由启蒙学派倡导和民众自发实施的反抗宗教压迫和没收教会财产的行为,马克思更是给予高度评价,并从宗教的本质特征、宗教解放和政治解放的关系出发,发展出唯物主义无神论思想体系。他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指出,宗教是人的本质在虚幻世界的颠倒反映,“宗教里的苦难既是现实的苦难的表现,又是对这种现实的苦难的抗议”[11](P4),在《论犹太人问题》中他又说道:“人把宗教从公法领域驱逐到私法领域中去,这样人就在政治上从宗教中解放出来”[11](P32),“当国家作为一个国家,不信奉任何宗教,确切地说,信奉作为国家的自身时,国家才以自己的形式,以自己本质所固有的方式,作为一个国家,从宗教中解放出来”[11](P28)。法国大革命就是通过“对天国的批判变成对尘世的批判,对宗教的批判变成对法的批判,对神学的批判变成对政治的批判”[13](P4)。马克思认为,剥夺教会财产是消灭僧侣特权和实现国家与宗教剥离的重要手段,“教士的薪俸不由税吏们强制征收,而只由各教区的居民依其宗教情感自愿捐赠,那是极为合理的”[12](P161)。“教士们要重新过私人的清修隐遁的生活,像他们的先驱者即使徒们那样靠信徒的施舍过活。”[12](P155)

与马克思对法国道德与宗教传统的批判完全相反,柏克认为法国乃至整个欧洲文明奠基在贵族精神、绅士精神、骑士精神、宗教精神等历史文脉之上,他对上述诸种精神的核心内涵进行了简要提示,并认为绝大多数法国的贵族和绅士“拥有高尚的情操和强烈的荣誉感,不论对他们个人来说,还是对这个阶层的整体来讲都是如此。同时,他们还有着高度的自律精神,这完全超越了其他国家的状况。他们教养优良,心怀善意,仁慈博爱,热情好客”[6](P161)。柏克特别对法国的骑士精神给以高度评价,认为正是法国的骑士精神让其保持了在欧洲各国的优势地位。“骑士精神征服了骄傲和权力的凶猛,它让国君驯服于社会尊严温柔的束缚,让严正的权威值得屈从于优雅,并让威风的法律征服者拜在风范仪表的麾下。”[6](P89)柏克还对法国的宗教精神倍加赞美,认为宗教包含了深刻而丰富的人类智慧,它向常人传授真理,向弱者施与慈善,让人们生活在理性、秩序、和平、德性、悔过组成的世界,并认为法国绝大多数教士生活检点、品德高尚、受人尊敬。但暴烈的法国大革命彻底摧毁了法兰西民族的贵族和绅士精神,歇斯底里的民众把国王、王妃及王室贵族们作为俘虏,押解在大街上游行示众,最后在满是恐怖的吵嚷、尖锐的嘶喊、无耻的凌辱中,将他们在皇宫广场残酷杀害。柏克激烈抨击法国革命者对教会财产的掠夺和没收行为,认为这是对学识、虔诚与美德的肆意践踏,是对神圣、崇高和圣洁的无耻亵渎,目的是满足粗野、险恶、贪婪的无神论革命者们的私欲,摧毁人类伟大信仰的物质根基。柏克曾预言,伴随法兰西上述传统精神支柱的断裂和崩塌,法国社会必将进入新旧势力持续不断的冲突和动荡之中。

5.对待暴力革命与社会改良的关系问题,马克思和柏克的因应态度截然相反

马克思在其三部研究法国大革命的论著中,深入系统地分析了法国封建地主阶级和新兴资产阶级执掌政权的突出特点:一是高度维护本阶级的既得利益,不惜以流血和杀戮的方式镇压被统治者的反抗,统治阶级不具备英国王室和资产阶级在关键时刻妥协让步的折中本性;二是统治阶级丧失政权后,为了重新获得原有的利益,会竭尽全力通过各种残酷斗争力求复辟。如在法国大革命时期,封建王朝曾经与新兴资产阶级展开过多次殊死搏斗,每次复辟后都会对革命领袖大肆杀戮,并重新加重革命者革命时已经减轻的税赋,这就不断激发起被统治阶级的顽强斗志,革命者一旦重新获得政权,他们也会以更加暴烈的方式来惩罚复辟势力。同样,资产阶级掌握政权后,更是利用其所继承的旧有国家机器,对无产阶级的抗争行为展开血腥镇压。1848 年六月革命失败后,资产阶级残杀了3000 多名参加斗争的工人俘虏[11](P101)。1871 年巴黎公社时期,被流放和处决的工人人数一直是个谜,有学者统计有13000 人被监禁和流放,先后有20000 人被处决[13](P232)。马克思曾这样形象地描述法国大革命的特征:“在第一次法国革命中,立宪派统治以后是吉伦特派的统治,吉伦特派统治以后是雅各宾派的统治,这些党派中的每一个党派,都是以更先进的党派为依靠,每当某一个党派把革命推进得很远,以致它既不能跟上,更不能领导的时候,这个党派就要被站在它后面的更勇敢的同盟者推开并且送上断头台,革命就这样沿着上升的路线行进。”[11](P494)正因如此,马克思才说:“革命是历史的火车头”[11](P161),并告诫无产阶级政党,不要听信资产阶级的花言巧语,“他们的战斗口号应该是:不断革命。”[11](P199)当然,马克思从不否认社会改良的作用,特别是恩格斯晚年在为马克思的《1848年至1850 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撰写导言时,再次强调通过议会选举的和平方式提高工人阶级的政治地位。但纵观他和马克思一生的斗争经历,他们从未放弃过暴力革命和不断革命的政治主张,这与零打碎敲的改良主义社会变革理论相距甚远。

与马克思的上述看法不同,柏克高度重视历史传统对人类政治生活的奠基作用。但他并非一味保守传统,同样也重视改革的重要作用,只不过他所希冀的改革,更加强调在人们不知不觉中缓慢推进。他说:“在走向目标的路途上,我们的耐心比力量更为关键。”[6](P202)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政治体制改革不同于拆毁一栋废弃的建筑物,顷刻间即可完成,它的内容关涉到有感知能力的每一个个体,如果让国家在瞬间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很可能使无数人顿时陷入悲惨的生活境地,因此他要求政治家必须具备小心谨慎的管理智慧、沉着坚韧的道德品质和悲天悯人的博大情怀,能够做到在保留旧制度有用元素的同时,让新加入的元素和以往框架相匹配,新元素优势的存在并非要建立在牺牲其他要素优势的基础之上。他说:“通过一个缓慢却持之以恒的过程,每一步效果便显现出来,前一个版本的良莠得失,都会给后一个版本以启迪;就这样,经过一次次启发,我们便安全地完成了整个过程,我们保证了政体和每个部分之间不会发生冲撞。”[6](P202)反观法国大革命,巴黎的民众对一切普通平常的事物感到绝望,只对卢梭、狄德罗、伏尔泰等所谓“启蒙”学者们杜撰的浪漫故事和奇谈怪论感兴趣,总希望有巫师、仙女、英雄创造出各种奇迹供他们欣赏。在这群人看来,普通药物只能治疗一般疾病,对法国政治机体中积累的重病沉疴,必须下猛药才能产生治疗奇迹,这就需要革命领袖们必须具备一颗冷硬的内心和无须怀疑的自信,要有横扫一切污泥浊水和牛鬼蛇神的力量。柏克认为,后来的事实充分表明,许多革命领袖由于太过憎恨邪恶,不惜用暴力和冒险撕碎现实中的一切,试图瞬息平地起高楼,一夜之间实现他们的理想目标。尽管柏克对法国统治阶级顽固不化的特点有所察觉,但他仍然主张通过社会改良而非暴力革命来实现国家进步。

三、马克思与柏克法国大革命伦理悖论的当代境遇

任何思想考古的真正兴趣必在当代。当我们讨论马克思和柏克对法国大革命价值属性的两极评判时,实际上也是在谈论我们当下周遭的生活与世界。通过对二人价值取向、研究方法、精神格局、写作风格、核心观点的深入比照和辨析,我们无疑会产生一种冰火两重天的奇特思想体验。马克思敬重劳动、颂扬革命、催人奋进的社会大变革理论,如同一种高峰体验,猛烈急促、绚烂至极,却不免命途多舛。而柏克的秩序与自由、保守与革古、怀旧与鼎新的政治观念,如同一幅悠久的历史画面,尽管绵延不绝、庸常平凡,却也让人回味无穷。在我国经历了暴力革命、国家建设、改革开放之后,奋力实现中华文明伟大复兴之际,马克思和柏克有关法国大革命的伦理悖论,作为一种切时而又切近的理论资源,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又有何裨益呢?

就马克思的暴力革命理论而言,自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学术界一直存在着一种或明或暗的“告别革命”理论。在这种理论的思想内核中,暗含着一个“如果这样……会好得多”的历史虚无主义假设[14](P185),即无论是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还是共产党领导的土地革命,都是未能很好地选择晚清时期康有为和梁启超主张的渐进改革之路,否则,今日中国会别开生面。毋庸讳言,中国近代史就是一部暴力革命和不断革命的历史。但我们必须看到,正是腐朽没落的大清王朝不思改革,扼杀戊戌变法,搞假立宪,才有了辛亥革命的结果。正是蒋介石“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对共产党人进行血腥屠杀,才有了共产党人土地革命的发生。放眼整个中国历史,正是历代统治阶级的肆意屠戮,才逼迫无数底层民众将革命作为别无他途的必然抉择,致使改良逐渐走向历史的反面。因此,马克思的暴力革命和不断革命理论,能在近代中国扎根发芽并长成参天大树,是中国近现代史乃至全部历史发展规律使然,绝非“告别革命”者的良好愿望所能诠释。我们必须看到,柏克的渐进改良主义政治主张是以英国统治阶级的妥协让步和被统治阶级的适可而止为前提条件的,而马克思的暴力革命和不断革命理论,则是以法国统治阶级的残酷镇压和被统治阶级的忍无可忍为底色背景的。从这种意义上讲,人类历史进步的基调应当是改良与进化,革命只是改良与进化受到壅塞时的溃决。然而,壅塞一旦变为常态,溃决也就不断发生,革命也必将成为不依人们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历史规律。

就柏克而言,他坚定地站在统治阶级立场,不断地用自己深深挚爱的英国传统政治文化来类比法国的政治现实,从而对迅猛爆发的法国大革命抱持极端仇视的态度。柏克极力主张传统国家的各种惯例是塑造现代国家的可贵资源,只有在维系好原有社会秩序的前提下,通过对庞大的国家机器进行日积月累的微调与慢试,才能在不为人知的缓慢前行中革故鼎新,逐步引领国家走向辉煌前沿。时光荏苒,斗转星移,中国共产党已经由一个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致力于暴力革命和不断革命的政党,演变为执掌中国政权70 年和领导改革开放40 多年的世界大党。今天要引领中华民族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现代化道路,就必须具备海纳百川的广阔胸襟,善于借鉴世界各国政治文化的有益经验。柏克的保守主义政治理论给我们的启迪体现在多重层面,例如:他对国家传统治理经验以及各种历史文化资源的高度珍视,之于当代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具有极端重要的镜鉴价值。就当前而言,柏克的理论最为重要的政治伦理启示在于,要做好新时代中国的改革开放事业,只有通过持续地增量民主,来实现存量民主的不断扩展,才能最终完成中华民族长时段、大范围、深层次的现代性社会结构转型[15](P49)。其间,我们必须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复杂关系,其中,社会稳定是前提条件,因为只有保持社会稳定,才能不断推进改革和发展,恰如邓小平反复强调的,“如果没有一个稳定的环境,中国什么事情也干不成”[16](P348)。如果说稳定是前提,那么改革则是根本动力,因为只有通过不断改革,才能解决好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社会稳定才能获得持久可靠的制度保障,如果仅是一味强调维护稳定,不进行或推迟进行改革和创新,必然引发更大的不稳定,而发展则是根本目的所在,只有通过持之以恒的发展,才能最终解决经济、政治、社会等问题,并为各项改革和持久稳定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17](P148)。质言之,要把改革开放的力度、国家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大众的承受度有机统一起来,永远保持在统筹兼顾的综合考量之中。

深入辨析马克思和柏克围绕法国大革命生成的伦理悖论,除了具有前述重大的理论探究价值外,对求解当代中国纷繁复杂的现实问题同样具有极端重要的实践意义。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18](P11)。那么,新时代的“人民”概念应包含哪些具体内容?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矛盾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要高质量回应和完成这一重大而紧迫的时代课题,就必须以马克思的唯物史观为指导,从政治伦理学的视角予以深度反思。笔者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至今天,其所面临的最为尖锐严峻的根本矛盾是权力、资本、劳动三大社会变量之间的关系问题,以及如何建构处理三大变量关系的制度伦理规则。其中,权力、资本、劳动三大社会阶层的利益冲突,已经使我国社会出现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趋向多极化、利益差别显性化、利益矛盾集中化的基本态势,如果任凭权力阶层中的不法之徒和资本阶层中的贪婪分子为代表的既得利益集团,在权力资本化和资本权力化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致使权力不再为民生谋福祉,而是成为要挟民众为资本服务的工具,则必然导致对劳动阶层利益的肆意侵占,最终出现“赢者通吃”的结果,一旦这种状况不被遏制而任其发展,其所造成的后果只能是严重的社会不公和两极分化[19]。如果让“富者累巨万,贫者食糟糠”的现象蔓延开来,改革开放所追求的共同富裕目标就会化作“镜中花和水中月”,利益固化的樊篱也将愈发难以打破,那么新时代改革所应完成的“涉险滩”和“啃硬骨头”的任务就很可能半途而废,从而使中国再次陷入几千年来传统社会那种“一治一乱”的循环之中。马克思曾经描述的“压迫恒久而无情,反抗短促而暴虐”的法国大革命情景,也就很有可能会由欧洲的过往陈迹变为中国的当代再版。或许正是深刻体察到长期繁荣背后遮蔽的巨大危机,致使托克维尔在《旧制度与大革命》一书中所揭橥的历史主题,成为我国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热点话题②。这无疑在不断警醒我们,要使当代中国的权力、资本、劳动三大社会阶层,不因深刻性伦理冲突导致混乱分裂,并使社会各阶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利益博弈中,能够遵守正义性制度伦理规则,就必须对柏克的保守主义政治伦理进行深度思考、重新评价和认真镜鉴。通过不断推进民主政治制度制衡公共权力,通过长期完善市场经济制度规范资本运营,通过持续强化民生和社会建设保障劳动阶层利益,从而在权力、资本、劳动的妥协包容与和谐共生中,保持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权责一致和公平流动。唯其如此,才能在国家(权力)、市场(资本)、社会(劳动)三者的动态平衡中,有效避免“暴虐动荡而重复”,逐步进入“温和渐进而向好”。最终沿着解放劳动、创新权力、引导资本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真正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注 释]

①关于哈斯廷斯弹劾案,参见Lionel James Trot⁃ter,Warren Hastings:A Biography,Longdon,1878.

②2012 年11 月30 日,时任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同志在一次座谈会上,提议大家认真阅读托克维尔的《旧制度与大革命》,由之引发了社会各界对该书的广泛关注,致使这本思想性和理论性很强的学术著作在市场上多次脱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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