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立体、联动式”授课模式探析
2021-11-26李爽
法制博览 2021年9期
李 爽
(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吉林 长春 130122)
一、问题提出的背景
当下,受传统法律部门划分的影响,我国各高校法学专业大多以部门法为依据设置专业课程;各专业教师基于部门法的立场,各司其职,对相应法学理论及现有法律规定予以讲解。如此的授课方式虽尊重了法学的知识谱系,由浅入深、动静结合、国内外比较借鉴,让学生们对某部门法的“前世今生”有了全面了解;但如此泾渭分明的授课立场,容易人为割裂各部门法、各课程间的联系,导致学生重深度、轻广度,重细节、轻整体,最终缺失了宏观驾驭法学知识的能力。而这些问题恰恰是解决法律实务中最为重要的素质之一。毕竟,现实纠纷错综复杂,难以依靠一部法律应对解决,往往需要多部法律协同作战。而此时,对法律规范横向、全面的把握,显得尤为重要。
正因如此,笔者尝试适度打破课程内部、课程之间的“界限”,增加互动,勾画出“立体、联动式”授课模式。
二、问题解决的路径
(一)打通课程内部关系
由于法学专业兼具理论与实务双重属性,需要向学生教授的内容极其庞杂,所以教师在教学设计的过程中经常遇到课时量与知识点内容不匹配的问题,即表现为诸多教学内容讲授不完。这种情况又进一步加剧了课堂上教学方式的单一化,导致多数教师习惯于采用“填鸭式”的授课模式。
为此,笔者选择不受教材体系的束缚,重新设计讲课线索、编排授课内容与顺序,力争在有限的学时内,为学生拓展尽可能丰富的知识,使得学生对其有整体、宏观的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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