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的创新对市场经济的推动
——以电子商务为例
2021-11-26曹聪
法制博览 2021年9期
曹 聪
(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吉林 长春 130062)
电子商务是随着电子信息技术发展应运而生的产物,它为我国的经济以及市场经济结构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随着人们对电子商务理解的深入以及对电子商务应用愈加频繁,电子商务行业也得到了充足的发展空间以及各方的支持。随着电子商务发展的愈发成熟,我国的经济整体也得到了较为显著的提升,想要进一步保障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以及电子商务在我国经济市场上的正向作用,就必须要构建健全的法制规定,对电子商务的发展进行制约,让电子商务满足国民日常生活以及国家经济发展的需求。
一、电子商务的发展
在当下的社会环境中,人们的日常生活以及企业的生产大多都会接触到电子商务,电子商务已经成为当下社会正常运作的必要产业[1]。电子商务的发展还有效解决了大部分人的就业问题,带动了诸如物流等行业的发展,为国家经济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帮助。除了常规的电子商务交易活动以外,还通过商业拍卖或者电子证券的方式,对我国的经济市场结构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想要让电子商务继续健康发展,为我国国民以及国家经济发展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就必须要在民商法中完善相关的法律规定,对电子商务的发展方向以及发展途径进行约束。同时,通过对民商法中电子商务部分法律法规的完善,还能够为民商法的发展提供一定程度的支持,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脚步,帮助电子商务在当下的社会环境中更快地发展,并做出相应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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