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国际商事仲裁中关于第三人利益的保护

2021-11-26殷雁双

法制博览 2021年9期
关键词:效力程序法律

殷雁双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0000)

改革开放后,我国加快了国际贸易的进程,与世界各国都建立了良好的贸易关系。而随着国际贸易逐渐兴盛,其中的纠纷也逐渐显露,国际商事仲裁也成了常态。而在国际商事仲裁中,有关仲裁第三人制度一直是比较有争议的一个问题,笔者比较认同的概念是:“仲裁第三人是指仲裁程序开始后,认为与仲裁案件的处理结果可能存在某种法律上的牵连关系而加入仲裁程序中的非原仲裁协议当事人[1]。”这一概念既表明了第三人的身份特征,又强调了“非原仲裁协议当事人”,比较恰当得体。

而对第三人制度持反对意见的专家们则称:这一制度破坏了仲裁的私密性,可能会造成双方当事人的隐私事项或商业机密的泄露,反对者还认为在仲裁进行期间,第三人申请加入,对于是否同意以及参与仲裁程序后如何继续进行仲裁,都会造成时间上的延误从而拖延仲裁进度,与选择仲裁的快速性和效益性这一初衷相违背[2]。

目前已经有不少国家,如荷兰、比利时、英国等,都专门针对仲裁第三人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条文规定,且都秉持积极认可的态度,目前国际上越来越倾向于仲裁第三人制度,那么,如何在国际商事仲裁中保护第三人的财产与合法权益呢?笔者从仲裁程序、仲裁效力扩张、第三人的仲裁裁决撤销权以及我国现在正在实施的《仲裁法》以及目前我国对于仲裁第三人的态度这四个方面进行了思考与探索,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效力程序法律
债权让与效力探究
法律解释与自然法
保证合同中保证人违约责任条款的效力研究
试论我国未决羁押程序的立法完善
“程序猿”的生活什么样
英国与欧盟正式启动“离婚”程序程序
论行政审批对合同效力的影响
让人死亡的法律
创卫暗访程序有待改进
“互助献血”质疑声背后的法律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