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沧州农村视野下的养老法治化研究
2021-11-26樊丽
法制博览 2021年9期
樊 丽
(沧州师范学院政史学院,河北 沧州 061000)
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社会形势日益严峻,养老问题备受关注。以沧州为例,截至2018年底,沧州市65岁以上老年人口达90.2万,占总人口比例为11.89%,超过国际公认标准4.89个百分点。农村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对落后,由此造成的民生条件、养老资源与现实需求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使得农村老年人养老保障受到现实挑战。如何通过法律路径健全完善保障体系、有效维护农村老年人养老权益是一个必须重视研究解决的现实课题。
一、农村老年人养老保障法律规定的框架分析
从静态结构和运行机制看,我国关于老年人权益保障方面的法律规定呈现出层次上下贯通、体系交叉融合的特点。目前基本形成了以《宪法》为统领,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基本法律为骨干,以涉老人员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为支撑,以各地配套法规政策为补充的法律框架和实施体系。但当前,我国并没有针对农村老年人这一独特群体,制定一部专门的法律法规,系统规范农村老年人养老保障问题。对于农村老年人养老保障法律框架,可以基于老年人权益保障,从三个维度和层次来把握。
(一)《宪法》和基本法律关于老年人权益保障的普适性规定。老年人养老权益是根据老年人的特点和需求,由老年人享有的专属权益[1],主要包括生活保障权、医疗保障权、受赡养扶助权,以及从国家和社会获取特殊照顾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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