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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高宗书法用印鉴赏

2021-11-25撰文卢英振

艺术品鉴 2021年28期

撰文=卢英振

印者,信也。皇帝行使至高无上的皇权,发布文书时,需要钤印以示真实可信。印章使用历史十分悠久,《南村辍耕录》扼要回顾了早期印章制度沿革。

《周礼》玺节,郑氏注云:“玺节者,今之印章也。”许慎《说文》云:“印,执政所持信也。”徐锴曰:“从爪,手爪以持信也。”卫宏曰:“秦以前,民皆以金玉为印,龙虎钮,惟其所好。然则秦以来,天子独以印称,玺又独以玉,群臣莫敢用也。七雄之时,臣下玺始称曰印”。汉制:“诸侯王金玺。玺之言信也。古者印、玺通名。”⑴(元)陶宗仪撰,李梦生校点:《南村辍耕录》卷30《印章制度》,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版,第331页。北宋初,玺印皆称为印,雍熙三年(986),改印为宝,并销毁旧印。南宋沿用北宋用宝制度,绍兴年间制作完成的文书用宝为承继大统的南宋诸帝接续使用,销毁旧宝,重新制作的情况,所见史书无载。

文书用宝制度

高宗手敕印

北宋皇室历年制作的传国文书用宝在靖康之难中绝大多数被金国掳掠,“惟‘大宋受命之宝’与‘定命宝’独存,盖天意也。”处理朝政所需,宋高宗重新制作三方文书用宝。建炎初,始作金宝三:一曰“皇帝钦崇国祀之宝”,祭祀词表用之;二曰“天下合同之宝”,降付中书门下省用之;三曰“书诏之宝”,发号施令用之。绍兴元年(1131年),又作玉宝一,文曰“大宋受命中兴之宝”。又得旧宝二,历世宝之,凡上太上皇尊号、册后太子皆用焉。(绍兴)十六年(1146 年),又作八宝:一曰护国神宝,以“承天福延万亿永无极”九字为文;二曰受命宝,以“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为文;三曰天子之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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