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的礼乐美学思想
2021-11-25赵敏
安徽史学 2021年4期
关键词:孔子
赵 敏
“礼乐之治”是孔子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台湾学者陈昭瑛认为“礼乐之治”是孔子的理想政治,现代新儒学的代表人物徐复观认为“礼乐之治”是“儒家在政治上永恒的乡愁”。(1)徐复观:《中国艺术精神》,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4页。本文拟在前人研究基础之上,对孔子的礼乐美学思想提出一些个人见解。概括而言,孔子以“中和”为原则,以“德义”为灵魂,以“尽善尽美”“天人合一”为最高审美境界,形成了他的一系列礼乐美学思想。
一、情理相融、同异相生的辩证统一思想
孔子继承并发展了传统礼乐的治世作用。如果说周公制礼作乐从制度上对传统礼乐进行了理性规范,那么孔子引“礼”归“仁”,则从情感上使传统礼乐文化提升了理性内涵。先秦儒家认为“乐也者,情之不可变者也。礼也者,理之不可易者也。乐统同,礼辨异。礼乐之说,管乎人情矣。”(2)王文锦译解:《礼记译解》,中华书局2001年版,第546、544页。孔子意识到礼乐源于情感,并可传导情感,进而提升塑造新的高尚情感,正所谓“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以礼乐完善个体的“君子人格”,如春风化雨,可以使人“日用而不知”,最终可达修己、安人的政治理想。
孔子重“礼”,认为人们只有守礼有度,言行举止不逾矩,社会才能得以稳定和谐。但他更崇尚“乐”的地位,认为“乐”能有效发挥伦理教化的作用,在涵育“君子人格”时具有更高的境界,所谓“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艺”就是指“乐”,心怀大道与仁德,以悠游的态度润泽于“艺”,于审美化境中达于理性境界,是乐的化育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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