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被限制人身自由后的劳动关系如何处理?
2021-11-25
工友 2021年6期
《工友》编辑部:
请问员工被行政拘留、刑事拘留的,劳动关系如何处理?工资是否发放?
张菲
张菲读者:
关于员工被行政拘留后的处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六)项规定,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就其中的“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含义,《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二十九条规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指: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被人民法院判处处罚的、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三十二条免予刑事处分的。”即鉴于员工被行政拘留,并不等于犯罪,故用人单位不能据此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员工被刑事拘留,工资是否应发放。《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八条规定:“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与其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即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拘留、逮捕时,虽然是否构成犯罪尚不能确定,用人单位尽管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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