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辨认概念
2021-11-25宋珠珠
法制博览 2021年8期
宋珠珠
(西北政法大学,陕西 西安 710063)
概念是人类在客观认识事物过程中,对所感知的事物的共同本质特点进行抽象概括,从而表达自我认知意识。在对侦查辨认概念的认知过程中,笔者主要研习有关专家学者的观点,充分认识侦查辨认活动要实现的目的及蕴含的价值,比较差异,概括总结侦查辨认的概念。
一、侦查辨认概念辨析
(一)辨认的含义
辨认可以拆分为“辨”和“认”。从词义上说,“辨,辨别,明察也”[1],“认,认识,辨明也”[2]。从字面意思来看,辨认是指人对事物进行的辨别和查明,然后做出确定的结论,这种区分与确定可能是依据之前头脑中的印象。在刑事诉讼的侦查阶段,侦查辨认指侦查人员组织有关的人员进行辨别和认证的一项侦查措施。
(二)有关侦查辨认概念
在我国,相关学者对于侦查辨认的概念的表述也丰富多样,表述存在差异,在此笔者简单列举几位学者的观点展开分析。
第一种观点认为:“侦查辨认是调查案件中常见的侦查措施,即辨别和确定犯罪嫌疑人、现场遗留的物品、赃物、尸体、作案工具等。”[3]
第二种观点认为:“侦查辨认是指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由被害人、证人以及犯罪嫌疑人对与犯罪嫌疑人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识别指认的活动。”[4]
第三种观点认为,“侦查辨认是在侦查过程中为了查明与案件有关的情况,由侦查人员主持并组织被害人、证人、犯罪嫌疑人对与案件有关的人、物、场所等进行识别、认证的侦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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