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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贷”违法犯罪模式及风险防范对策

2021-11-25何清怡

法制博览 2021年8期
关键词:校园贷信誉校园

何清怡

(上海杉达学院嘉善光彪学院,浙江 嘉善 314100)

近年来,互联网与移动终端的飞速发展影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也影响着每一名普通群众。据统计,截至2020年上半年,我国每周使用互联网60分钟以上的公民数量高达9亿以上,而在这9亿网民中,20岁到30岁的青年网民占据到各年龄段比例最多,约合1.8亿,这部分青年网民多为出生在2000年前后、生长在互联网大环境下的大学生群体[1]。

互联网推动了社会各行业的现代化变革,通过大量信息平台化处理为社会生活提供了诸多便利,但与此同时,也有犯罪分子将互联网视为法外之地,以互联网转型为犯罪契机开展违法犯罪行为,其中,以大学生网民为目标的网络违法犯罪事件频频发生[2]。大学生网民能够更快接受新鲜互联网事物、热衷于探索新的互联网生活模式,但同时社会生活经历较少,更易受到网络违法犯罪的侵害,“校园贷”就是针对大学生网民的典型网络违法犯罪行为[3]。下文将探讨“校园贷”违法犯罪的具体模式,并深究其背后的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针对大学生的网络金融贷款风险防范对策。

一、“校园贷”违法犯罪模式概述

所谓的“校园贷”,本质上是面向大学生开展的非法金融贷款业务,但是部分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作为逃避监管的伪装,诱导在校或刚毕业的大学生进行超前消费,以新型金融的名义实行金融诈骗,更与社会黑恶势力沆瀣一气,对社会经验薄弱的大学生开展暴力催收等不法行为[4]。除了“校园贷”以外,还有“套路贷”“租房贷”“培训贷”“裸贷”等多种衍生形式,其违法犯罪行为内部逻辑相似,而“裸贷”中还涉及更为复杂、影响更加恶劣的传播淫秽物品罪、强奸罪等等。

从现有的公安机关“校园贷”办案情况来看,“校园贷”的受害大学生们往往会由于超前消费或者急用钱的诱惑落入犯罪分子手中,受害人由于无法按期归还高额本息,不得不再次通过互联网平台开通新的借贷业务,犯罪嫌疑人以电脑网址、手机app为载体与受害人签署违法协议,并伙同黑恶等不良势力通过暴力、威胁等形式催收欠款,最终导致大学生产生极端行为,轻则影响社会治安与大学生的学习生活,重则导致大学生出现抢劫、自杀等危险行为。

从法律角度而言,“校园贷”与“高利贷”违法犯罪模式类似,受害群体更加明确化,根据犯罪情节不同涉及《刑法》中的诈骗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传播淫秽物品罪等,同时也有可能触犯《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当前,鉴于“校园贷”引发的社会问题,我国教育部与银保监会已经在2016年共同发布了关于大学生不良网络贷款的相关通知,此后大学生由于“校园贷”而导致的跳楼、溺水等社会问题再次出现,教育部在2017年进一步要求互联网企业取缔“校园贷”,任何不具备资质的媒介都不能向大学生放贷,在2020年“两会”上,代表们也纷纷针对层出不穷的“校园贷”现象建言献策。

二、“校园贷”风险防范对策

通过上文分析不难发现,“校园贷”是一种针对大学生的、社会影响恶劣的金融诈骗行为,涉嫌违反我国《刑法》等法律,从社会监管角度,我国教育部及金融监管单位已经发布一系列通知及规定,从学生自身角度,应当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开展“校园贷”风险防范工作。

(一)重视大学生个人信誉管理

根据我国《民法》规定,18周岁以上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目前在校大学生绝大部分年龄在18周岁以上,作为成年人应当做好个人的信誉管理。针对“校园贷”问题,大学生在实践中应重视个人信誉累积,中国素有重视信用与个人品质的传统,“人无信不立”就是说一个成年人没有良好信誉是很难立足于社会生活,发展到现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同样强调诚信的重要性,因此,作为大学生、作为成年人,应当从点滴之处做好信誉管理。不仅如此,在数据库相关技术的支持下,我国人民银行推行征信系统,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的信用都已实现全国联网查询,实现信誉财富的累积,将金融贷款等行为变为可量化、可查询的信用数据,因此大学生应提升个人信誉意识,从信誉管理角度远离“校园贷”。

(二)树立大学生法制观念

在法治社会背景下,每一名公民从出生到死亡都离不开法律,但是当前大学生普遍存在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这与平时法律知识学习不足与法律经验不足两方面因素有关。树立大学生法律观念可以从以下两方面入手:一方面,加强法律基础知识的学习,以通识性的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等课程为核心,主动学习法律知识,并通过课程案例研讨等形式加深对法律知识的理解,提升对于法律的运用能力,加强法律实用性学习;另一方面,提升实际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通过参与法律讲堂、关注法律公众号等形式了解大学生常见的法律问题,并合理利用法条分析具体的案例,掌握基本的法律素养,能够在知法、懂法的基础上积极用法律的手段捍卫自身合法权益,面对“校园贷”等违反法律的现象时能够理性评估风险,提高对网络金融违法犯罪手段的甄别能力。

(三)遵循量入为出的消费原则

量入为出同样是我国从古至今流传下来的智慧之道,然而随着社会改革创新步伐加快,互联网会以多种方式激发学生的消费欲望,独立管理资金经验较为匮乏的大学生很容易就落入了过度消费、超前消费的陷阱,给了“校园贷”犯罪分子可乘之机。首先,大学生应当树立理性的消费观,日常在消费范围内购买生活学习必需品,对于单价过高的商品应当量入为出,做好与父母、教师的沟通工作,尤其应当理性购买奢侈品,杜绝盲目攀比的现象;其次,大学生应当具有防风险消费的意识,面对网络上林林总总的贷款广告诱惑具有一定抵抗力,在网络结账等阶段一旦受到网络贷款的诱导能够谨慎开通,防止由于冲动消费不慎落入“校园贷”深渊当中;最后,做好个人收支管理工作,利用电子记账本、手工记账本等形式做好个人资产管理,有效平衡学费、生活费等费用的支出,避免落入前期过度消费,学期末缺钱开展“校园贷”的恶性循环当中。

(四)提升大学生金融素养

金融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是部分成年人及其家庭投资理财的方式之一,但是大学生往往金融知识储备有限,在没有互联网媒介的时候很少接触金融产品,金融基础素养有待提升。因此,作为大学生应当提升自身的金融素养,在日常消费场景中有意识地了解金融知识,并主动学习网络金融安全等课程,除此以外,也可以通过网络资讯平台、校园刊物等媒介了解到校园金融风险防范对策,如果本校有金融相关的学生社团可以通过社团活动了解更多金融常识,提升自身的金融素养是防范“校园贷”的重要策略之一。如果是家庭有实际经济困难的情况,应当积极与辅导员沟通,通过申请各类奖助学金、国家教育贷款等正规渠道获取学费与生活费,关于金融经济的问题与家长、学校进行沟通,避免用互联网搜索推广的形式解决自身的金融问题,如果有与金融具体业务相关的疑问也建议直接前往银行柜台咨询银行负责人,在金融专业人士的指导下完成各项业务,切实降低“校园贷”发生的可能性。

三、结束语

当代大学生成长于我国互联网高速发展的时期,享受着互联网带来的便利生活,同时也面临着以“校园贷”为代表的诸多互联网诈骗风险。在明确“校园贷”违法犯罪模式的基础上,应当从信誉管理、法制观念、消费原则与金融素养等方面入手,客观理性地认识到“校园贷”风险,多管齐下地防范非法互联网平台金融贷款风险,建立起行之有效的金融风险防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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