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志”基本特征及其续修方式研究
2021-11-25金雄波
江苏地方志 2021年3期
关键词:发展
◎金雄波
(中共杭州市萧山区党史和地方志编纂研究室,浙江杭州 311202)
提 要:全面理解续志的特性是第三轮编修续志的先决条件。从历代规范的续志和第二轮编修续志的研究成果分析,续志应是一部完整的志书,既具有通志的共性,又具有其传承性、独立性和衔接性的三个基本特征。同时,还须注意对前志的拾遗补阙、订讹正误。续志续修方式应“详今明古”,“详今”就是详细记述续志新时段内发生、发展的事物,“明古”就是明晰事物的发端、发展和变化情况。
2020 年底,全国第二轮修志的规划任务基本完成。为启动第三轮修志工作做好准备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 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64 号)精神,全面总结第二轮修志工作的经验教训,本文重点研究了第二轮编修的续志及续修方式,为启动第三轮修志做好理论准备等工作。
一、第二轮续志续修方式没有得到真正统一
全国第二轮新方志编修开始,对续志的续修方式的争论相当激烈,因各地的情况不同、出发点不同、认识不同,对续志的理解差异甚大,续修的方式也大相径庭。现在全国第二轮修志的规划任务基本完成,对续志的续修方式争论也早已平息。然而,续志的续修方式依然没有得到真正统一,续志存在问题比较严重的,直接影响了志书质量。
(一)第二轮续志编修成“断头志”
第二轮编修的县级续志,除新修、重修外,主体形式是续志。笔者随机翻阅《衡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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