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学院法学专业应用型创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实践
2021-11-25周伯煌
法制博览 2021年20期
周伯煌 沈 昀
(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浙江 绍兴 311800)
独立学院,是指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法学的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仍处于探索阶段,当前法学教育重理论、轻实践的问题普遍存在,知识体系与实际应用之间的互补与衔接的缺失,使得高素质应用型创业人才的培养更加困难。
一、独立学院法学专业应用型创业人才培养的现实意义
独立学院法学专业教学根据其生源的特殊性,抓住教学改革的大好时机,既遵循教育的客观规律,又办出自己的专业特色。应当对法学专业应用型创业人才培养模式进行全方位的探索和实践,从而构建起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
(一)促进高校教育体制改革的有效手段
促进法学专业课程体系、课程内容的改革,并针对问题进行内容的调整、教学方法的改进、教学理念的转变。我国法学人才缺口巨大,预计到2022年,我国的律师人数仅为62万人,约为每万人拥有律师数4.2人;但按照发达国家平均水平每万人拥有律师数10人估计,我国的律师缺口还有近80万。同时,公检法机构中每年招收大量法律人才,即便是经济发达地区,许多岗位的报名人数仍不足,甚至出现某一职位连续数年无人报考的情况。与此同时,法学连续多年被列为红牌专业,法科生的就业问题积重难返。这就要求各大高校转变法学专业的教学方法、教学理念,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素质法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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